作者roye147 (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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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租赁] 严重拖欠租金 请教何解?
时间Thu Jan 1 23:55:47 2009
※ 引述《pmgodie (人善被人欺)》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昨天才意外听到我妈讲电话讲到有点快哭,逼问下,我妈才说房客(A)拖欠租金不给
: 我之前都以为我妈处理好好的,我妈也没跟我提起过,我也不好意思去管租屋.
: 没想到原来A擅自当起二房东租给B(A经营不善,倒店了),B经营的还可以
: 不过我妈跟A是收23k,A跟B收25k
: B都有按时付租金给A(最近我妈找来B谈话才知)
: 这样A还拖欠15个月以上不给我妈租金
: 然後不知怎样跟我妈卢,我妈电话说到激动处,只说"A赶快给我搬出去就好.."
: 我妈很善良 工作到60岁才退休 每月领个2万出头拉拔4个小孩长大
: 我没有很长进 毕业找工作不顺 好不容易边工作边补习2年多 才存个6~7万
: 现在想全职准备考试
: 也因此这几年也无法给我妈孝养金 这个可恶的A竟然每月坐享25k租金
: 我还没有直接和A交涉
: 但是研判拖了这麽久 我想A也不太可能吐出钱来(但还是想拿回钱 A太可恶了)
: 问题:
: 我只念过基本的法绪(补习班) 也没有上过法庭的经验
: 1.怎样的方式可以确保拿回该拿的租金
: 还有
: 2.怎样可以防止损害继续扩大(我妈赶不走A
: 3.我妈愿意跟B继续签租约(B经营的还可以),但是现在的租约可能是AB之前,要怎样处理
: 或是
: 4.政府单位有哪可以寻求(免费或是合理价钱的)法律的协助
: 5.找律师 可能要多少钱?或是多少才是比较合理的价钱(我没经验) "新竹"哪找
: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1. 租赁关系通常依据的都是租赁契约 (因为租赁的规定很多"除契约另有规定"的字眼)
所以应该要看你们的租赁契约如何约定
假设:你们租赁契约没有提到转租的情形
那麽依民法443的规定 房屋租赁的转租原则是允许的
(以下修改一下 感谢H大)
但仍不可"全部转租"
※37上字7633
(一)租赁房屋之契约,并无反对转租之约定者,依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
第一项之规定,承租人虽得将房屋一部转租他人,然如将房屋全部
转租他人,则虽无此约定,亦非经出租人承诺,不得为之。
所以说 如果是全部转租的情形 可迳行终止契约 (除非契约约定可以全部转租)
终止契约可用存证信函的方式寄给A (给个相当期限EX:98.01.15 解除占有 )
2. (删除)
3. 关於跟房客B的关系
因为你跟B其实没有契约关系
所以如果要跟他继续租赁关系的话 你们要跟他成立契约
但这里要注意到一个东西就是 期限的问题
同我前面的举例 假设你们给A的存证信函中 是命A於98.01.15解除占有
则你们跟B签约的时候租赁期限就要从98.01.16开始
否则会有重复出租的问题 (那到时会跟A扯不清)
另外 跟A终止契约时 最好也要跟B 乔好近期的租赁关系为和
4. 建议以後可以将租赁契约做公证(几千块钱)
租赁契约作公证的时候 可以约定 "如租金给付有迟延时 得迳行强制执行"
有这两句话的话 到时候可以直接拿租赁契约去法院作强制执行
这样就不用透过起诉 很麻烦 又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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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41.143
1F:推 hsinyeh:第一点 只能转租部分 看文义应该是全部转租? 01/01 23:57
※ 编辑: roye147 来自: 218.175.41.143 (01/02 01:42)
2F:→ hsinyeh:有几点讨论一下:1.占有人不是A,写信给A定期限解除占有 01/02 01:44
3F:→ hsinyeh:好像并无实益 2.443条的解除契约是形成权 不须预定期限 01/02 01:45
4F:→ hsinyeh:且解除後A使用房屋权利就消失 所以应该可以马上跟B立契约 01/02 01:46
5F:推 Eventis:较赞同推文见解,全部转租应非443但书许可的部份,需有特约 01/02 01:50
6F:→ Eventis:不过我想当事人比较在意的或许是之前积欠租金与转租部份 01/02 01:54
7F:→ Eventis:可不可以另外依不法管理(177II)索讨差额. 01/02 01:55
8F:→ Eventis:以及认定上是否因为早已知其事而未有反对之意思, 01/02 01:55
9F:→ Eventis:而被采信相对人有信赖其转租之行为有得其同意之外观. 01/02 01:57
10F:→ Eventis:最後仅得依租金给付迟延的程序进行救济. 01/02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