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vanilla (Lost in Paradis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健身房 契约问题
时间Mon Nov 24 00:47:01 2008
※ 引述《wantingheart (缺心)》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上个月 我朋友 去健身房 业务员说
: 只要月缴一千五 就可以使用全部器材
: 後来说没多久 业务员就一直叫我朋友签契约
: 结果我朋友就签下去了 签了两年
: 但没想到 一签完 业务员才跟我朋友说
: 要用信用卡付帐 但我朋友没有信用卡
: 所以我朋友要解约
: 但业务员说 要解约 要付四千块订金
: 契约後面有写 想当然尔 我朋友也完全没看过契约规定
: 问题:
: 这个业务员 是否有构成民法 诈欺
: 若有 我朋友要撤销意思表示
: 还需要付那违约金四千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原则上解约有契约规定就要依照契约方式,例外要是个案决定!
本案中,有个Issue在於分期付款的契约为什麽要用信用卡分期?
一般情形来说,给付金钱之有偿契约,原则上用现金交付即可,如欲改
为用信用卡,应该系属契约签订时之重要事项,理应在签约前就需告知
,对於重要事项应该在契约中应特别载明,不过如您所说你朋友应该没
看契约就签下去了吧?那可能很难从民法角度去抗辩!
如果究从消保法的角度去看,也许可以从消保法§11-1 I抗辩无合理审
阅该定型化契约,抗辩该定型化契约条款即以信用卡方式交付会员费无
效!(消保法§11-1 II反面解释)而可要求用现金支付,如对方不同意系
为契约当事人对於契约之必要之点不一致,其契约无效。
还有另一个可抗辩的地方为,当初他再推销的时候,是无意间忽然向您
朋友推销的吗?如果您朋友是处於无可得预期有该推销之情形下,被推
销该健身房契约,则有可能系属消保法之特种买卖中之访问买卖,如符
合就快点在七天内向对方发存证信函要求解约,因为在访问买卖中,消
费者有权利在收受商品或是签约签定後七天内无条件要求解除契约,亦
无须负担任何赔偿费用!(消保法第19条I参照)
看看您朋友属於哪种,按照你给的文义,我想应该是访问买卖,如果不
是就抗辩消保法§11-1 I。
我补充一下为什麽健身房会要求用信用卡付款,因为如果消费者用信用
卡向健身房分期付款使用设备,假设一个月一千,一年一万二,契约为
两年,总共两万四,健身房可以在第一个月就跟银行要两万四,而变成
消费者的分期付款金额其实是付给银行,非业者,所以在亚历山大健身
房倒闭的时候,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人,可以要求银行拒绝付款,照理
说银行给健身房金钱,应该要按月给,可是很多银行都会偷跑一次给足
,我想这应该是健身房想要您朋友用信用卡分期的原因吧!?
--
▁▁
Google 好茶|██████████████████▕
搜寻▏
进阶搜寻 | 使用偏好
▇▇  ̄ ̄ ̄ ̄  ̄ ̄ ̄ ̄
搜寻: ⊙所有网页 ○中文网页○繁体中文网页 ○台湾的网页
所有网页 约有0项符合好茶的查询结果,以下是第 0项。 共费00秒。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243.44
※ 编辑: minivanilla 来自: 118.167.243.44 (11/24 00:50)
1F:推 wantingheart:我说的契约有 是违约金部份 付款方式没有 11/24 00:49
付款方式,如果用现金对方不接受,就是可归责於对方致契约不能,可
以主张民法226,要求对方负损害赔偿责任,且可依256之规定解
除双方契约。
付款方式在契约成立中,只是非必要之点,契约当事人只要对於必要之
点合意,纵令非必要之点未为一致,仍推定契约仍为成立。(民154 II
参照)
※ 编辑: minivanilla 来自: 118.167.243.44 (11/24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