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lander (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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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安亲班的薪资问题,请大家给我建议T__T
时间Sun Nov 16 11:12:31 2008
依劳基法26条规定.雇主不得预扣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实务见解所谓预扣.是指员工违约或员工工作不当行为尚未发生.
或已发生但造成之损害范围.责任归属.金额尚未确定.
资方预先扣留应发给劳工之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所谓确定是指.经法院判决确定或劳资双方协议达成.
即劳资双方不争执或不能再争执赔偿范围金额而言.
本案有争执即不宜预扣工资.
但是资方仍可起诉求偿因员工违约不当行为造成之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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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4.92
1F:推 kzDahlia:谢谢你的回覆(努力解读中)...所以主任也不能扣着我的工资 11/16 13:48
2F:→ kzDahlia:到下个月的十号罗QQ 11/16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