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qummia (阿根廷鲑鱼)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修车後车行要求过户
时间Fri Oct 10 01:32:48 2008
※ 引述《mvp76iverson (艾佛森)》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朋友父亲因车子有些问题 拿去车行维修
: 车行说是引擎有问题 修可能要很多钱
: 那朋友父亲便说 "随你任意处置看是要报废还是怎样"
: 原本车行是说要报废 但是後来又要求要双证件
: 我们觉得奇怪去询问 他才又说有人要买所以叫我们过户
: 我们不想就酱把车子卖掉 於是请老板帮我们把车拿回来
: 可是说他已经在修引擎了车子目前也开不回来
: 而且老板坚持说是当初我们自己说要随他处置
有偿委任(修车) 买卖契约
甲-----------------乙------------------丙
所 或无偿委任(报废)
有 或无偿委任(卖车)
权
我认为这位原PO朋友的爸爸所谓"随你任意处置看是要报废还是怎样"
其真正意思应该是叫他报废或修好 不包括卖车
但是车行老板乙误解了甲的意思表示
认为甲委托他处理卖车一事,并与丙订立买卖契约
一.甲乙之间
甲所为的意思表示错误,应该是偶然的错误之意思表示
因此甲乙间的委任卖车契约,甲可以撤销其意思表示,则该委任卖车契约不成立。
乙因为以为要把车卖掉所以把车修好,总之也履行了把车修好了的义务。
二.乙丙之间
乙丙买卖契约有效,但因乙误以为甲欲出卖汽车而向丙为负担行为。
但汽车所有权自始受到甲(第三人)之限制,致使乙对丙给付不能,
所以乙应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若汽车所有权人甲不愿意转移所有权,则使无法补正之权利瑕疵,
故丙得向乙主张解除契约或损害赔偿。
三.结论
甲乙间有偿委任契约成立(修车),甲应支付乙40000元价金。
丙可向乙请求损害赔偿或解除买卖契约。
四.我是新手哈哈
我的出发点是原PO朋友的爸爸没有想要出卖汽车的意思表示
但是如果解释成原PO朋友的爸爸有要卖车的意思表示可能就不一样撩
希望可以有真正的强者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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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17.169
1F:→ bushman:本来认为甲乙间是赠与,後来想想确实较偏向委任 10/10 12:34
2F:→ bushman:不过,既然将处置权授与车行,且并未叙明目的 10/10 12:35
3F:→ bushman:理解上仅须采取获得最高经济利益方式即可, 10/10 12:36
4F:推 bushman:既然连报废都可以,可获得经济利益的出售更无不可 10/10 12:39
5F:→ bushman:此外,即便认定为错误,前提亦以非因表意人之过失为限 10/10 12:41
6F:推 bushman:但是否诈欺,属於事实问题无法回答 10/10 12:44
7F:→ bushman:若确认车行诈欺,得撤销委任契约,但可能有不当得利问题 10/10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