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fent (只讨论抽象,不具体适用)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卡债族朋友,恳请帮忙。
时间Sun Oct 5 12:02:26 2008
敝人现为为东海大学法研所学生,针对去年刚通过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今年4月开始实
施)部分,打算以此为中心探讨卡债族与银行间协商程序中,所提出协商契约书,作为
论文写作方向。希望有卡债问题的乡民,如具有下列条件者,可寄站内信给我。我希望
拿到该契约书的内容。我也会提供一些法律服务谘询,提供乡民参考。因为怕报名人数
过多及所提供的债权银行协商程序契约书高度重叠,将对敝人没有足够可资研究样本数
。故将在具有下列条件下,来信经过敝人看过,筛选并回信进一步通知会晤时间地点与
相关注意事项:(虽然有点复杂,十分感谢您的来信!)
壹、本法律服务所称之卡债族,以债务人对於金融机构因消费借贷、自用住宅借款、
或现金卡契约而对金融机构负有债务之债务人。
贰、债务人有还款意愿,并经过债权银行(金融机构)协商,无论协商成立或不成立。
参、债务人现居於台中市或高雄市,年纪不超过35岁,现有工作。
肆、负债主要原因为经商、购屋贷款与其他非不良消费习惯原因所造成
(请特别注意此点!)
来信应注明事项:
壹、最大债权银行(欠债最多钱那间)名称。
贰、简述前面符合来信先决条件之概述。(日後获邀,请携带相关文件方便审查)
备注:
1.经敝人认为不合条件者,敝人因时间因素无法一一回信,为避免久候与悬而未
决的疑虑,站内来信一个礼拜後若未回复,视为条件不符合资格,将不另通知
,如有不便,尚请见谅。
2.提供法律扶助资讯,经过筛选回信,最後决定会晤名单以十名为原则。
3.提供法律服务谘询对象,其姓名隐私均将保密,仅契约内容部分作为学
术研究对象。
4.如因隐瞒或恶意不告知负债主要原因,所提供法律服务,敝人得随时终止之。
5.即日起至97年10月20日截止,以站内信收信时间为凭。
十分感谢您的来信,造成不见请多加见谅。
--
为什麽那边那个人那麽伤心呢? ││││││
因为他是台湾人啊,吃的比我们还毒哩! 2.5ppm ˍ︵ │││ 还好我们
0.5ppm
◥ ◥ 2ppm ╱ ╱▏ ││ 不用吃…
◤ ◥ ◤ ◥ │ ̄▏ ˍ 0ppm
| | | ╱ ╱ ﹨
◥◢  ̄ (||) ω ╯ 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138.164
※ 编辑: defent 来自: 220.139.138.164 (10/05 12:55)
※ defent:转录至看板 LAW 10/05 12:55
※ defent:转录至看板 Kaohsiung 10/05 16:55
1F:推 hjshief:还没跑流程 有相关问题是否也方便请教您? 10/06 12:03
2F:推 bushman:去问法院or法律扶助基金会比较实在 10/06 18:05
3F:→ defent:唉...法律人何苦为难法律人... 10/07 00:15
4F:→ bushman:个人并无恶意,建议您去法院or法服基金会做义工 10/07 20:40
5F:→ bushman:可以获得更多有用的资讯,也可以帮助更多人 10/07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