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law (真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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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受伤被解雇
时间Wed Sep 17 17:42:07 2008
原PO母亲应可请普通伤病假,
如果伤病假期间超过劳工请假规则第4条规定范围,
并可申请一年以内期间之留职停薪.
资方若选择终止雇佣契约,
则应依法办理退休或给付资遣费.
理由如下:
壹.可以申请留职停薪:
依照劳工请假规则第4条及第5条之规定,
劳工因普通伤害必须治疗或休养者,
得请普通伤病假.
如果伤病假期间超过第4条规定范围,
则应得予留职停薪.
第 四 条
劳工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
得在左列规定范围内请普通伤病假:
未住院者,一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住院者,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未住院伤病假与住院伤病假二年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普通伤病假一年内未超过三十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
其领有劳工保险普通伤病给付未达工资半数者,由雇主
补足之。
第 五 条
劳工普通伤病假超过前条第一项规定之期限,经以事假
或特别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职停薪。但留职
停薪期间以一年为限。
贰.如果留职停薪届满仍未痊癒而无法提供劳务,
资方得依劳基法或劳退条例规定之条件办理退休,
若不符退休规定而欲终止雇佣契约,则应遵守预告
期间规定并给付资遣费:
此有内政部74.8.20.台内劳字第三三七九六六号函,
可资参照:
劳工普通伤病假,留职停薪期限届满,仍未痊癒者,
如何处理疑义
一、依劳工请假规则第五条规定,劳工普通伤病假超过规
定之期限,经以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
得予留职停薪。
二、上开留职停薪期限届满仍未痊癒者,雇主可依劳动基
准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其
符合同法第五十三条或第五十四条规定者,并应准其
自请退休或强制其退休。
另可参劳委会80.7.8. 台劳资二字第一六六三一号函:
台汽公司无资位人员(纯劳工)因病留职停薪期间,
可否办理资遣
本案劳工因普通伤病假逾限,经雇主同意留职停薪一
年期间,於取得不能胜任所担任工作之医院证明,而
请求依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契约
雇主应否同意疑义乙节,查现行法令并无明文,仍请
依本会76.10.3.台(76)劳动字第二七六二号函释原则
办理。
附件: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七十六年十月三日台(76)劳
动字第二七六二号函
劳工因普通伤病假逾限,经留职停薪届满一年,仍未
痊癒者,雇主可终止其劳动契约,前经内政部74.8.20.
台内劳字第三三七九六六号函示在案,如雇主未主动
予以终止劳动契约,而劳工确因体能关系请求资遣离
职时,雇主宜本善意对待劳工之原则予以同意,并发
给资遣费。
以上为在下日前接获谘询时之研究结果,
虽然有所依据,但似乎对於资方又不尽公平.
盖因资方本无终止雇佣之意,
而系劳方单方面因伤无法提供劳务,
或许可视为系将不可归责於双方而致无法提供劳务之风险,
归由较有承受风险能力之资方负担?
果若有所疏误遗漏之处,还请各位先进不吝指教.
※ 引述《anotherwen (anotherwen)》之铭言:
: 事实经过:我妈妈在平日外出(非上班途中)发生车祸
: 他现在已经48岁了
: 有劳保大概22年左右
: 因为脚伤住院需要请至少3个月的假
: 结果现在老板要把他辞退
: 问题:
: 那我们之前的劳保要怎麽办?(很重要)
: 虽然不是职灾 但老板可以辞退不用负责吗?
: 毕竟已经快50了 要找工作真的很难阿...
: 可以申请什麽补助吗?
: 很急!!!!!!!!!!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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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8.162.154
1F:推 anotherwen:可是不到50岁年资不满25年 可以自请或强制退休吗? 09/17 18:09
2F:推 anotherwen:另外资遣费要如何计算? 谢谢唷^^ 09/17 18:11
3F:推 zazazas:现在劳保年资是累加的 09/17 18:18
4F:→ jenlaw:如果适用旧制,资遣费是年资乘以月薪,新制减半(半个月) 09/17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