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ax (超黑心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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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有关本票问题
时间Tue Aug 26 20:38:35 2008
小弟一般还是会先走本票裁定
因为假扣押要担保三分之一 如果标的太大可能付不起
而且本票裁定一下来 不用确证 就有执行力
法院会开始进行查封 後面补确证晚一点没关系
而且一收到裁定马上查财产作执行 应该没债务人能在这麽短时间反应
如果怕他同时收到本票裁定 那有一个油滑一点的方法
就是在某个地方动手脚................
所以以上假扣押该有的效力 本票裁定其实都有 又不用担保
这是我会偏好作本票裁定的原因
小小意见 不知观念有无疏忽 希望先进不吝赐教
※ 引述《davidvince (城里的月光)》之铭言:
: 保全程序和非讼事件是可以并行没错,
: 但先声请本票裁定会打草惊蛇:
:
: 1.声请本票裁定,对方会收到本票裁定书,
: 收到本票裁定书後,由於对方有10天的抗告期间,
: 因此加上邮件往返及制作文书的时间,
: 你至少还需半个月以上的时间,才会收到本票裁定确定证明书,
: 这张本票裁定确定证明书就是强制执行名义,
: 以此证明书来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 2.对方收到本票裁定书时,就会开始脱产了
: 对方不会笨笨的坐以待毙
: (你给了对方半个月以上的时间脱产)
: 声请假扣押的程序:(还记得我上一篇回lessfeel的文吗?)
: 1.声请假扣押裁定:
: 只有你会收到假扣押裁定书,对方不会收到
: 拿着假扣押裁定书去各税捐机关查对方的所得及财产,对方当然不晓得
: 2.声请假扣押执行:
: 拿着假扣押裁定书和税捐机关开立之财产清单、土地建物登记誊本,声请假扣押执行
: (对方也不会收到什麽东东)
: 3.声请假扣押执行,法院就会开始扣押查封对方的存款,不动产
: 4.对方什麽时候会知道你声请假扣押?
: →当对方的存款,不动产被扣押查封之後,对方才会知道
: 5.当对方的存款,不动产被扣押查封之後,
: 你就立即声请本票裁定即可
: ※ 引述《changchunlun ()》之铭言:
: : 这个说法有点问题耶…
: : 这个基於给付本票债权的假扣押跟本票裁定是走不同的程序
: : 前者是民事诉讼法的保全程序,後者是非讼事件,本来就可以并行。
: : 而且你是基於金钱给付的假扣押,你仍然要知道对方的财产在哪、有什麽债权,
: : 法院不会帮你查,你查到的如果是物,就以物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
: : 查到的是对方对他人的债权,对不起,管辖法院就是对方住所地的法院,
: : 还不是打草惊蛇?
: : 况且,假扣押要释明,通常是以债权额的1/3为担保方得假扣押,
: : 换句话说,还得自己先拿钱去法院,您要想清楚。
: : 再者,假扣押之後,法院会定一定期间要你起诉对方,逾期不起诉,就要撤销假扣押。
: : 你准备好要打官司了吗?而且这既然是保全执行,不是终局执行,钱是不会进口袋的。
: : 至少要到一审胜诉方得「假执行」,这才有拍卖换价的机会。
: : 此外,虽然假扣押重在隐密,通常不会通常债务人到场,但裁定仍然要送达对方啊,
: : 还是一样打草惊蛇。
: : 拿本票声请是直接裁定执行,就可马上查封拍卖换价,
: : 这个途径应该比较快吧。对方的反制手段也只能提起确定票据债权不存在之诉。
: : 事实上,无法阻断执行的进行。(这也就是拿本票的优点)
: : 我虽然没什麽实务经验,至少法条、教科书是这样写,
: : 假扣押跟本票裁定并不互斥,裁定之後,对方迟早会知道的。
: : 我不晓得实务上习惯是照d大所说的这种顺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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