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这过程中
: 我爸带重残的长辈到银行
: 向银行表明来意後 再执长辈的手签一些领钱的文件
: 之後领到钱後 就打算存到自己的户头
: 这样的动作 我实在很怕会有违法的事情发生
: 然後之後转变为亲戚间的互告
: 然後我爸又很固执 我一直叫他先去找律师问清楚
: 他也不愿意 一直觉得这样的行为没有问题
: 我很困扰
: 所以才来版上
: 请问有人能帮助我吗?
不知道这样的看法
是否有错误
如果有错误
请板上各为先进不吝指正
第210条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务上应该以是否对公众或他人产生损害来认定
这个行为中
他人指的应该就是这位长辈
所以这位长辈如果不主张损害的话
就不成立伪造文书的罪名
若有对其他长辈产生损害
恳请板上各位先进告知
第320条的窃盗罪: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第324条 於直系血亲、配偶或同财共居亲属之间,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项亲属或其他五亲等内血亲或三亲等内姻亲之间,犯本章之罪者,须告诉乃论。
第335条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338条 第三百二十三条及第三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於本章之罪准用之。
这位长辈是否在五亲等血亲或者三亲等姻亲内,因资讯不足,无法判断。
如果不在这两个亲等内,就有窃盗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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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41.91
1F:推 ibo521:谢谢你的回答!谢谢! 08/03 23:25
※ 编辑: Gene0705 来自: 61.60.41.91 (08/03 23:45)
2F:推 Jasy:个人建议替这长辈声请禁治产 由选任的监护人处理较无疑义 08/04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