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作者sekwisd (说似一物却不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设定抵押权涂销或支付异议
时间Thu Jul 10 20:03:47 2008
※ 引述《swallow0912 (超爱沧月)》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原因是债务纠纷 已经声请本票裁定以及强制执行拍卖查封
: 但是债务人的老婆有设定一千两百万的设定权
: 所以法院公文说请提出其他证据说总价超过一千两百万
: 否则要取消查封等等 不过我们看过设定内容 基本上是没有债权成立的状况下设定的
你这篇文里面不少名词都不是法律名词 只能用猜的来回答你
首先 应该是土地已经有设定1200万的先顺位抵押权吧
这种情形 如果是执行案件会有拍卖无实益的问题
也就是说 就算卖了也是先顺位的债权人去分 你们分不到
所以卖了没有意义 法律规定乾脆不给卖 案件终结涂销查封
保全案件的话就不会有涂销查封的问题
接下来有几条路
1.拿出证据说 那个土地附近类似建筑刚刚成交了多少钱 或者刚刚拍卖了多少钱
这个数字大於1200万 你分的到 这样就可以卖
不过法院仍然可能把资料在丢给另一家监价公司看看会不会数字不一样
最後还是法院法官或司法事务官就各项证据评估能不能卖
就算能卖 一拍二拍三拍减价下去 只要某一拍底价低於1200万就会结束了
另外这样作卖掉你们只能分到1200万之外剩下的
2.你也可以指定一个价格要求用这个价格卖 并且声明愿意负担拍卖的费用
这样可以卖 不过一方面这样程序会缩短
用这个价格拍卖一次 加上公告三个月没人买就结束了
另一方面一样你们只能分1200万以外剩下的
3.你可以试图证明 那个1200万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是不存在的
不过法院应该会叫你们另外去打官司
: 另外书记官有打电话说要提出土地建物分别标价 先涂销抵押权
这个应该是要做前面2这项动作
要你指定一个价格 价格请土地多少 建物多少分开标清楚
指定的价格请高於1200万
: 也有人说拍卖之後再提出申请支付异议
分配表异议之诉? 不过前提是要能卖...又要能卖掉阿
: 问题:
: 一 我不太清楚书记官指的分别标价 土地部分是有请估价师估价 目前是要在请估价建物吗
: 二 如照书记官建议的 1先涂销设定权和 2申请支付异议 请问大致流程各为何?
: 哪种方式会比较好?
: .
: PS. 本票在今年五月过期 如果撤回 会不会有过期之虞
如果你们有的是对人的执行名义:支付命令 裁判 和解笔录 本票裁定
不要用撤回这个声明 而是请求法院改发债权凭证
时间会重新开始计算
有些是15年 有些5年内有效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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