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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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消费] 东森网路购物-旅游只退费三分之一
时间Wed Jul 9 23:34:26 2008
※ 引述《vetra (Charlie)》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朋友在网路东森购物,买4天3夜港澳游团费1万5千多,用刷卡负费,
: 7月15日要出团,但我朋友因为临时有要事,要取消退费,东森购物只愿意退
: 5千多块,还说3至6个月後才能拿到钱,这会不会太跨张,都还没出团,只能
: 退3分之一。这符合消保法吗?请各位大大帮忙,是要告消基会呢,给个方法
: 吧,谢谢!
: 问题: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第 二十七 条:(出发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约)
甲方於旅游活动开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但应缴交证照费用,并依下列标准赔偿乙方:
1. 通知於旅游活动开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达者,赔偿旅游费用百分之十。
2. 通知於旅游活动开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内到达者,赔偿旅游费用百分之二十。
3. 通知於旅游活动开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内到达者,赔偿旅游费用百分之三十。
4. 通知於旅游活动开始前一日到达者,赔偿旅游费用百分之五十。
5. 通知於旅游活动开始日或开始後到达或未通知不参加者,赔偿旅游费用百分之一百。
前项规定作为损害赔偿计算基准之旅游费用,应先扣除签证费後计算之。
乙方如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第一项之标准者,得就其实际损害请求赔偿。
这是观光局定型化契约内容(旅保协会也用这版)
假设和法规一致(观光局应该不会违法定订参考契约才对)且你的旅行社也用这公版契约
那麽你可以要求对方列出明细证明其所受损害大於30%
只要她能举证就算接近100%你也得认了
不能举证就必须退你70%再扣除签证等费用
不过我想只要机票不能退还有房间要被扣订金就会远大於30%了
所以你大概无解了
建议问一下旅行社能否转让以降低损失好了
或是你翻翻看你的契约看怎麽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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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83.48
1F:→ depravity:呜呜 动作比较慢 op了 不过楼上帮我证明法规一样了 XD 07/09 23:36
2F:推 hotwingking:那我砍掉好了 呵~ 07/09 23:36
3F:→ depravity:干麻这样...这样我会内咎耶(我没打算要那五千啊@@~) 07/09 23:38
4F:推 hotwingking:没有 我会PO文章只是因为忍不住澳客行为 07/09 23:40
5F:→ depravity:我也是啊另外能退5千多表示一个人可以获利这麽多吗 XD 07/09 23:42
6F:→ hiturtle:那你应该上消费者保护版看一下最新的那篇PO文XD 07/09 23:44
7F:→ hotwingking:5000多还好吧 从订单开始就得耗费多少人力哩... 07/09 23:52
8F:推 iscu:光是机票就超贵的吧.. 机票上面载的价钱都比旅行社拿的高很多 07/10 03:43
9F:→ depravity:旅行社拿到的低价票常常是不能退的要盈亏自负的 07/1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