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淀)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有关劳基法,这样的老板合理吗?
时间Sat Jul 5 21:42:12 2008
1.一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8小时 加班最多只能到12小时 违反劳基法工时规定
2.那一张"本人同意不参加劳健保声明"违反劳工保险条例 并不生效力 依然违法
3.旷职一天不构成解雇理由 因此这是违法解雇
4.工作即使没打卡还是要记载劳工的工作时间
你就看手上有没有工作相关资料 和是否有跟你一样的人会愿意替你作证
直接向县市政府劳工局申诉 他们就会帮忙了
※ 引述《hideho (松本之魂)》之铭言:
: 去年暑假,到某水上乐园打工,後来变正职,一天工作13小时,月薪2
: 万四,老板逼我们签下一张"本人同意不参加劳健保声明",不然就
: 不用来上班了!
: 今年又要求我们回去,但我因为当临时工跑不开腿旷职一天,老板
: 就叫我不用回去了(其实是业绩差不用那们多人,这只是他的理由!)
: 就这样开除我,这种水上乐园工作属於临时性,也就是夏天才有工作机会.
: 中间我并没有帮那老板工作,请问这样我怎样投诉那老板?
: 他违反几项劳基法?
: 要向谁投诉?
: 要准备什麽资料?
: 那工作没打卡(老板怕被抓到工时过长),我又因为他工作都没了!
: 之前临时工答应做到暑假而已!
: 希望对法律熟的朋友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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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eho:感谢您 07/06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