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036 (骷髅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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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关於车祸事故的责任厘清!!
时间Fri Jul 4 16:45:13 2008
※ 引述《boatbear (和哲)》之铭言:
: 事发当时是在五月二号的下午
: 我跟我的同学靠着路边机车格找车位停车
: 我同学机车骑在我前面 我们车速大概30公里
: 我看我同学停车之後我也跟着停
: 但因为我跟我同学靠的比较近
: 所以停的比较急一点 怕擦撞到他
: 就在我停下之後 後面第二台机车跟着急停
你後面那台它有助是车前状况并保持是当安全距离
所以你後面那台没撞上你
: 但是我们没有碰到
: 这时第二台车後面的机车 撞到了第二台车
第三台车
未保持安全距离及未注意车前状况
还可能有超速的问题
除非你是再高速公路上超人家车,然後在他面前急踩煞车
这样就是你的过失
不过只有你後面那台撞上你是算你的
後面再撞上来的不关你的事
: 使得第二台车的驾驶人膝盖受了伤
: 所以需要开刀治疗
: 当时我是想说下车来慰问看看
帮忙协助处理是OK
你很热心这样很好
: 然後跟着就到警局作笔录了
做笔录我是认为没必要
要可以是以证人身分
不是车祸关系人身分做笔录
车祸的报案单上也没必要写上你(你会变成关系人)
现场图哪些你也没必要签名
: 笔录上说的就跟上面说的一样
: 做完笔录到现在这一两天
: 第二台车的当事人
: 打电话给我说要谈赔偿
赔偿
你又没有过失
: 要上调解委员会
没必要去
: 请问各位大大这样的话 我们该怎麽互相厘清责任呢?
上面有说了未依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地後车都停的住没道理第三台停不住
不是未依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就是超速
就这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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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251.149
1F:推 boatbear:谢谢这位大大!! 07/04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