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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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紧急!!!行政执行的问题....
时间Thu Jun 26 01:15:05 2008
行政执行法
第 7 条
行政执行,
自处分、裁定确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负有义务经通知限期履行
之文书所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五年内未经执行者,不再执行;其於五年期
间届满前已开始执行者,仍得继续执行。但自五年期间届满之日起已逾五
年尚未执行终结者,不得再执行。
前项规定,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不适用之。
第一项所称已开始执行,如已移送执行机关者,系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通知义务人到场或自动清缴应纳金额、报告其财产状况或为其他必要
之陈述。
二、已开始调查程序。
第三项规定,於本法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五日修正之条文施行前移送执
行尚未终结之事件,亦适用之。
因此应该先查明处分、裁定确定之日期
在文中并未提及 若距今超过五年 应不再执行
第 9 条
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命令、执行方法、应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
益之情事,得於执行程序终结前,
向执行机关声明异议。
前项声明异议,执行机关认其有理由者,应即停止执行,并撤销或更正已
为之执行行为;认其无理由者,应於十日内加具意见,送直接上级主管机
关於三十日内决定之。
行政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因声明异议而停止执行。但执行机关因
必要情形,得依职权或申请停止之。
因此原波应该向执行机关(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行政执行处)声明异议
不过必须要有违反第七条的情况 否则还是会被驳回
(声明异议为特别救济管道 不得再循诉愿和行政诉讼救济)
第 24 条
关於义务人拘提管收及应负义务之规定,於下列各款之人亦适用之:
一、义务人为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者,其法定代理人。
二、商号之经理人或清算人;合夥之执行业务合夥人。
三、非法人团体之代表人或管理人。
四、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负责人。
五、义务人死亡者,其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原波为义务人之继承人 依法必须负担义务 在此一并说明
不过这就要再补一个大法官解释
解释字号
释字第 621 号 (J.Y.Interpretation No. 621)
解释日期
民国 95年12月22日
解释争点
罚锾处分具执行力後义务人死亡,得强制执行?
解释文
行政执行法第十五条规定:「义务人死亡遗有财产者,行政执行处得迳对其遗产强
制执行」,系就负有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人死亡後,行政执行处应如何强制执行,所
为之特别规定。罚锾乃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一种,罚锾之处分作成而具执行力後,义
务人死亡并遗有财产者,依上开行政执行法第十五条规定意旨,
该基於罚锾处分所发生
之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得为强制执行,其执行标的限於义务人之遗产。
因此原波父亲若无遗产或遗产不足22万元
根据解释理由书
「......依行政执行法第十五条规定,该遗产既得由行政执行处强制执行,致对其继承人
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所得继承之遗产,有所限制,自应许继承人以利害关系
人身分提起或续行行政救济(诉愿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第十八条,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第
三项、第一百八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及第一百七十六条等参照);又本
件解释范围,不及於罚锾以外之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均并予指明。」
可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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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53.118
1F:推 davidvince:感谢您的解答与帮忙 ^^ 06/26 01:22
2F:推 z5137964:原PO父亲已去世,那就不可能还对原PO父亲做出行政处份吧 06/26 01:23
3F:→ z5137964:所以一定是在2002年8月前的行政处分?五年消灭时效已过? 06/26 01:24
4F:→ z5137964:是这样理解的吗... 06/26 01:25
5F:推 davidvince:行政处份应该是在原PO父亲去世之前做成的 06/26 01:25
6F:推 z5137964:所以根据行政执行法第七条声明异议成功机率很高欸... 06/26 01:27
7F:→ z5137964:J大果然高手...争点一看就知道... 06/26 01:28
8F:→ Jasy:处分确定日期一般应该是在处分後一个月 不能提诉愿才告确定 06/26 01:29
9F:→ Jasy:除非有打诉愿和行政诉讼 不过看原文是没有 06/26 01:30
10F:推 z5137964:第一个行政处份(22万那个)应该已经无法撤销,针对第二个 06/26 01:35
11F:→ z5137964:强制执行的行政处份程序合法性提出异议应该可以成功~ 06/26 01:36
※ 编辑: Jasy 来自: 61.217.153.118 (06/26 01:41)
12F:推 davidvince:哪里有第2个行政处分? 06/26 01:37
13F:→ z5137964:总之转文的d大跟解答的J大都是好人啦~呵呵~睡去..希望原 06/26 01:37
14F:→ davidvince:强制执行非属行政处分吧 06/26 01:38
15F:→ z5137964:PO可以看到这篇~ 06/26 01:38
16F:→ davidvince:在此感谢所有参与讨论及帮忙的板友 ^^ 06/26 01:39
17F:推 VVax:另外还可以注意到 行政罚义务可否继承的问题 行执15的争议 06/26 01:42
18F:推 z5137964:看来我观念错误...书要重读了...读书去...>_<" 06/26 01:43
19F:→ Jasy:行政执行命令非行政处分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救济 刚好有补上 06/26 01:43
20F:推 z5137964:嗯嗯~又学到一课~另外V大的争议好像释字621有解释~ 06/26 01:45
21F:→ Jasy:先查了一些资料 避免不懂装懂 感谢各位指教 06/26 01:48
22F:推 davidvince:V大跟Z大也是卧虎藏龙唷 ^^ 06/26 01:54
23F:→ Jasy:总结: 1.先确认罚单的日期 2.计算父亲的遗产 06/26 01:55
24F:→ Jasy:父亲若遗产不足 不仅可声明异议 依解释还可提起行政救济 06/26 02:00
25F:→ Jasy:不过前提是一笔"行政罚锾" 06/26 02:02
26F:推 davidvince:小弟在此替原po谢谢J大及其他板友的热心帮忙 ^^ 06/26 02:02
※ 编辑: Jasy 来自: 61.217.153.118 (06/26 02:15)
27F:→ Jasy:继承那部分个人认为可声明异议 板友有其他意见吗? 06/26 02:35
28F:→ Jasy:因为第 9条包括"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06/26 02:37
29F:→ Jasy:只是若不服声明异议之决定 特别允许再提诉愿等 06/26 02:38
30F:推 kai761:J 大,我认为释字621理由所称得提起或续行救济,并非创设不 06/26 09:37
31F:→ kai761:服行执异议决定例外得提行政救济,此由所引法条为诉愿14条 06/26 09:39
32F:→ kai761:2项,18条,行诉4条等等可知,系指对行政处分始得提行政救济 06/26 09:41
33F:推 kai761:也就是要对原处分提(或续行)诉愿,行政诉讼 06/26 09:44
34F:→ kai761:i 大部份,建议先向都发局声请阅卷,查明原处分依据之事实理 06/26 09:45
35F:→ kai761:由是否正确,违规事实於何时,何时开罚,处分书是否合法送达 06/26 09:46
36F:→ kai761:,何时移送执行处执行等各点都查明(可把处分书,送达证书或 06/26 09:47
37F:→ kai761:挂号回执,若有附照片跟笔录也要,移送书,等都影印回来) 06/26 09:49
38F:→ kai761:若原处分在实体理由有瑕疵,还是可以用陈情方式使行政机关 06/26 09:50
39F:→ kai761:重为实体审查再另作成处分, 例如是否可能遭冒名? 06/26 09:51
40F:→ kai761:其次,若原处分部分没问题,只好主张只就遗产执行,但现在尚未 06/26 09:52
41F:→ kai761:执行,也没啥好异议的,除非异议是主张原处分有何瑕疵 06/26 09:54
42F:→ kai761:执行处才会移文给处分机关处理..所以还是得先去阅卷查查 06/26 09:55
43F:→ Jasy:不过原处分已确定可提诉愿吗? 感谢指教 06/26 12:18
44F:→ Jasy:楼上板友解释相当详细 至为感谢 06/26 12:21
45F:推 kai761:原处分若已确定,提诉愿行诉只会被不受理、裁定驳回 06/26 14:03
46F:→ kai761:所以建议作法是先查清楚,若已逾期就不要提诉愿+对执行异议 06/26 14:05
47F:→ kai761:先主张实体理由,如原处分有啥瑕疵或不应向继承人科罚等等 06/26 14:06
48F:→ kai761:,待被告机关要是回函重为实体认定时,再对此处分依法救济 06/26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