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law (真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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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市场擦撞地方法院不起诉
时间Wed Jun 18 17:45:32 2008
刑事跟民事过失的认定是分开的,
虽然刑事不起诉处分书或是判决书有时会影响民案判决的过失认定,
但是民事求偿未嚐不可另行评估,
不过要详予考量诉讼成本跟所获效益的比例.
另外,
检察官为不起诉处分之後,
当事人不可另行再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提出自诉,将会被法院谕知不受理判决.
(简单讲就是不用审就判你输)
援引相关法条敬供参酌: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不受理判决)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谕知不受理之判决:
四、曾为不起诉处分、撤回起诉或缓起诉期满未经撤销,而违背
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再行起诉者。
学殖未深,如有疏误错漏,敬请板上先进惠予指教.
※ 引述《warluck (Let it be~)》之铭言:
: 事件发生在96年1月,母亲在十一点左右在拥挤的市场摊商买完菜准备要推娃娃车离开
: 时,和一辆轿车发生擦撞;母亲(告诉人)背对马路,所以臀部撞上车身而跌倒,造成左
: 脚掌遭车轮辗过验伤後左脚趾骨折、并且造成多处挫擦伤。
: 送函至地检署 检察官裁定:
: 母亲买姜後,後退时未注意车道上行驶中车辆,碰撞到被告所驾驶之前开自用小客车
: ,而被告驾驶自用小客车,因车头已经过告诉人,无法注意防范,并无肇事素一节即明,
: 自认被告有任何过失伤害犯行。
: 故不起诉之处分。
: 想请问,我母亲有办法对肇事者求偿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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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62.154
1F:推 hotwingking:既然你都提了,敝人就再补充详细点: 06/18 17:53
2F:→ hotwingking:告诉人於接获不起诉处分书,得於七日内敍明不服理由 06/18 17:54
3F:→ hotwingking:声请再议(刑诉256),若为再议驳回,则可在接获处分书 06/18 17:55
4F:→ hotwingking:十日内向该管法院声请交付审判(刑诉258-1) 06/18 17:56
5F:→ jenlaw:恩,感谢补充,声请再议也是一条路,不过也要衡量这条路无法达 06/18 17:58
6F:→ jenlaw:成民事求偿的目的,再者声请再议状之撰写涉及相当专业,实务 06/18 17:59
7F:→ jenlaw:上发回续行侦查比例不高,遑论交付审判案件更是趋近於零 06/1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