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对版主推文时间限制太长的一点建议
时间Mon Jun 9 00:22:12 2008
板工曾就推文时间增长做过公告说明:
[公告] 本板推文时间限制之说明
时间 Sat Feb 23 21:41:4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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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板主群之共识为:
为避免推文被原作删除,且因法律事非三言两语可说完,
一两行反问或要求补充资料或简明回答尚OK,
但多行推文,不但造成阅读困难(其他人会穿插),
原推者若有错推或误字,於修正时也颇有困难,读起来更难清晰明了。
是以推文时限之减少或解除,板主群先前已私下讨论,皆认为非必要。
特别是板友想要论述一件事情,一行推文势必不足,
万丈高楼平地起,板友们於推文间指着多楼层的其他板友反问或对话,
又还可能数错层,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及争执,
因推文回答既不足完整,又还造成再次推文询问或质问之大混乱,
板友有心解答提问,何不回覆文章,来个畅所欲言呢?
基於上述原因,期板友能谅察本板设长时限推文的用意。
回覆文章既可讲述明白,有误更可增修内容,
期板友勿多行推文,并请善加利用回覆文章方式答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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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将原公告说明提出,希望板友能够理解当初改设长时间推文的用意。
板工同意修改推文时间缩为10秒,
容易错推或误字的板友,请谨慎推文。
但若发现推文被滥用时,随时再修改回原有的30秒限制。
另请注意,本站对推文加注之权属并无特别规范,
於他人文章底下做推文加注甚至嘘文(本板未开放),
有点形似於他人文章做眉批,但文章权属该作者,
站规未规范原作者不可删除推文加注,本板板规亦未加以限制,
推文加注不受任何保障,但是仍负言论之责。
本板也不受理推文加注被删除或修改之申诉。
※ 引述《Photobiotic (大毛。)》之铭言:
: 推文太花时间,所以还是回文好了~
: 个人是认为某些事件不需要太多篇幅或是引用太多法条、法理就可以解决
: 所以自然而然会倾向使用推文
: 而本板会用到回文的时机,这里指热心板友帮忙解答的回文
: 就个人看起来比例不是很高,比较多是当事人对事件的补充叙述
: 如果原本的标题下的好,主题明确,自然会增加找解答的方便性
: 而板主本身就有在做帮忙修改标题的行为
: 加上如果板友自认为需要较大篇幅解答,都会自发的使用回文
: 所以整体看下来,限制推文时间似乎不是有必要性
: 找解答跟推文没有太大关连,反而是跟标题比较有关系
: 对於回文,如果板主愿意接受回文的篇幅只有短短几行,那个人当然是没话讲
回文的篇幅其实不重要,能解释清楚足矣。
板工并不是独重於长篇大论,也无关板工接不接受,重点是提问者能否看懂。
非法律人有很多字词是无法分辨的,有时即便是引了法条相见,面对相视也不认得呀~
: 这是个人的一点意见
本文视情况,将另立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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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咖啡~最爱曼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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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211.89
1F:推 m06:推一个 06/09 01:37
2F:推 Robbit1024:推文改为20秒,其余说明请看置底补充版规4. 07/05 20:56
※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31.247.105 (07/08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