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练魔「法」吧!)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参加绘图比赛被盗用(改作 冒名发表)
时间Sat Jun 7 02:32:06 2008
※ 引述《motia (水母)》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玩的线上游戏举办国际绘图比赛,
: 台湾官方提供每人一千万虚拟钱币的参加奖,
: 根据之前我有参加过同个游戏的比赛推断是只要报名就能够拿到这笔钱
: (折合台币约33元...是不太多啦)
: 我基於不想留下没参加的遗憾,大概花了20小时画了一张图
: 报名比赛需要给的资料是游戏帐号密码、伺服器、游戏中的名称、主题与网址
: 所以我画完之後就传到相簿和BLOG(我想看网友留言嘛)
: 成功之後在上周四凌晨约3点把资料传到活动网页上
: 但是一直没有刊登出来(有报名就会刊登,感觉审核没有标准)
: 但是我党友上周六的图却已经出现在官网连结了
有几个疑问:为何你已经从报名系统上认为成功上传了,但後来却他人被盗用?
难道是主办单位有内贼?你上传的网站或blog就是台湾(官方)主办单位建立的
吗?台湾(官方)主办单位有无联络地址?
先就刑事责任追诉部分,提供以下意见:
: 我觉得很怪所以写信给官方客服询问,对方回答说还在审核当中
: 因此我也只能耐心等候
: 但是本周四晚上,我党友分别以电话和MSN讯息告知我的图被盗用了
: 对方把我的签名盖掉(改作部份)并且以他的名义报名此比赛
: (所以有公开展示且可能有不法所得)
: 我非常生气,除了再次向官方建单投诉以外还有在游戏讨论版上公布这件事
: 有些网友回应表示应该可以控告对方,
: 我也希望能够给对方一个教训并且逼迫游戏公司正视活动漏洞
: (朋友之前被盗帐号,官方即使收到消保官公文仍然摆烂,
: 我只有建单不太能够期待该公司会有正面回应...)
: 所以拟对该侵权玩家提告
: 如果有警方公文或者法院判决书之类的,或许游戏官方会处理吧...
: 但是我没有跑过这种法律程序,
依照你说的事实,对方可能同时构成着作权法第91条第1项、同法第91条
之1第2项、第92条及第93条第1款之罪:
第91条第1项规定:
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第91条之1第2项规定:
明知系侵害着作财产权之重制物而散布或意图散布而公开陈列或持有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七万元以上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第92条规定:
擅自以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传输、公开展示
、改作、编辑、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第93条第1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
万元以下罚金:
一、侵害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之着作人格权者。
以上各罪的成立,涉及到下面几个法律概念的证明:
一、原创性:
这是享有「着作权」的基本要件。依司法实务标准,认定「着作」具
备原创性的之门槛很低。
二、接触:
指被告曾以某种方法接触到「被侵害着作」,或他人有以任何方法接触
到「被侵害着作」的可能性。
三、实质近似:
指将被告的「侵权物品」和告诉人的「着作物」进行比对之结果,两者
完全相同或实质上雷同。
关於你的案件,在处理作法上:
请蒐集对方的基本资料(姓名、或IP出处,或请比赛单位提供),及对方
擅自盗用你图的证明,包括举证「对方确实有『接触』到你作品的可能性」
(因为是公开的像簿?且相簿未设加密或防止下载功能?)、「对方盗用
你图的事实」,还有「那张图确实是你自己创作」的证明。
依照你前面的说明,blog及官方网站上的网页资料中,可以达成上述证明
的部分,都要设法列印并保存下来。另外,如果可以提出「你时间上先上
传成功」的证明(主办单位有无上传成功的mail通知呢?)更好。
检具上述证据,并把整个事情经过依照时间发生顺序写下来,并且再说明
你报名资料、图上传的系统操作流程,整理成一份「刑事告诉状」,向台
湾(官方)主办单位联络所在地的管辖法院地检署提出违反着作权法第91
条的告诉。
: 想请问板上的法律达人:
: 1.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 我有想到的是我当初绘图的草稿、中途历程、完成图档(PSD档含图层约31MB)
: 我上传档案到相簿与NLOG的时间(可能要去跟PIXNET要看看...)
: 我与对方的参赛资料上传时间和对方传到相簿的时间
: (这个资料要找游戏公司要...)
你说的这些证据都应该提出,草稿可以证明图是由你创作,最好要能证明草图的
「创作时间」(如果是电脑绘图,有档案建立时间)。
「上传时间」则可以证明谁先谁後,「上传时间在後者」应该要举证「自己也有
相同草图,所以两张图之所以会「实质近似」,只是两人"英雄所见略同"下表达
出来「偶然」雷同创作。否则,如果「上传时间先者」,也可以合理说明「他的
图有被他人接触之可能性」,则除非「上传在後者」能成功推翻「上传在先者」
图的「原创性」(基本上很难,小孩的涂鸦可能也具备「美术着作」的原创性),
不然,「上传在後者」会被认定为侵害「上传在先者」之着作财产权。
: 要我当场画一张比对画风也可以啦
: 2.这算智慧财产权的保障范围吧?
: 不太清楚要从哪边开始...
: 因为是刚换到新工作,如果请太多假跑法院问状况不太好
: 我怕被炒鱿鱼......
: 3.现实的问题...这样提告大概要花多少钱...
提出刑事告诉,无须费用,让对方来跟你谈和解(包括民事赔偿一起谈)吧。
: 也是因为刚换工作青黄不接的时期,而且前两周受训期不给薪水
: 诉讼费用要花很多的话,我最近付不太出来啊...O口Q
: 我很想给这个随意盗用别人心血的家伙一点教训...
: 而且我党友们也有为了这个比赛努力画图
: 我不希望朋友的心血也遭到其他不肖玩家毒手
: (我被盗图似乎不是这活动的第一例,我想杀鸡儆猴一下>_<)
: 感谢大家看完我落落长的陈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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