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lai2003 (一个好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婚姻] 疑似外遇且有小孩
时间Fri May 30 12:41:31 2008
1.并非指A母也有外遇,而是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有签订财产分配方式,
自然会有不同。
2.所谓成年泛指民法规定之二十岁,并非十八岁。并不一定成年後就是所谓吃自己,
当然也是可以诉请到某种程度。例如:请求给付赡养费至A弟二十五岁。
如果法院认为有理由就会给予判决。
3.通常情形会去做检验,除非有确实之证据,不然都会去做检验。
既然有继承权,其效力自依民法第一零六九条规定溯及至出生时,当然有继承权之人,
其权利自然相等。
至於等价?用到这个词感觉就有点匪夷所思,不过确实民法有规定应继分跟特留分,
但这还与本案件无关。
4.离婚後再婚,原子女的血缘并不会因此消失吧!!所以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条,
仍属法定继承人。
至於〝虽然父母行为不正确(外遇),但是小孩是无罪的〞
这句话...你要这样理解....我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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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0.215.19
1F:推 Rechtsanwalt:请求判命给付给A弟的是「扶养费」,不是「赡养费」喔 05/30 23:50
2F:→ Rechtsanwalt:且扶养费只会判到成年,不可能判到25岁。 05/30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