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shihhua (linshih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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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婚姻] 母被家暴 欲诉请离婚
时间Sat May 24 03:55:33 2008
※ 引述《bloodrose (。Midori。)》之铭言:
: 昨天 我爸喝酒回来 又对我们言语暴力及及肢体暴力
: 这是常态性的 我爸有酗酒的习惯,常常喝酒回来发酒疯,
: 不只吵到自家人 连邻居也抗议
: 小时後 我跟弟弟还没能力保护妈妈时,妈妈常是被拳脚相向,
: 昨天 妈妈是被我爸砸东西 受到稍微的轻伤
: 但我们有带妈妈去验伤
: 今天有去派出所 申请家暴伤害
: 原本也要一并申请保护令,但警察先生也无法解释有什麽不同,故暂没有申请
: (注: 但我弟在更之前也因被我爸施以暴力,有申请过保护令,而且我爸後来又累犯
: 所以已经有被罚款了! 但这是弟弟名义申请的保护令 不是妈妈申请的 )
: 我鼓励妈妈诉请离婚,但妈妈担心经济问题及住的问题
: 妈妈已经60岁了没有工作,也没有什麽储蓄
: 我弟还在读大学 只有打打工
: 我有工作 月薪大约35k-40k
: 我们有想过搬出去住(因为房子是在我爸名下)
: 但 以我的薪水 租房子养3个人,在台北市是很困难的
: 想请问 申请保护令 可以强制我爸搬出去吗? (房子是他名下)
: 又 申请离婚的话,我妈妈 可以争取到赡养费吗?
: 今天询问警察一些问题 其实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 呼...很无力 努力赚钱 想要让妈妈跟弟弟过不用担心的生活
: 但 还是很没办法.....又背一堆学贷....
: 麻请大家帮忙解答
: 先谢谢了
有申请保护令的话应该是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三条要求你爸搬出住居所,
你爸不肯的话就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条因违反保护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
至於请求离婚成功的话因为你爸应该是属於有过失之一方,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六
条和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条你妈应该是可以争取的到钱。
其实有同居关系的男女朋友也是家暴法的保护对象,各级地方政府也都有设家庭暴力
防治中心,这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设立。建议你去家庭
暴力防治中心谘询会比较好。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有错误的话请板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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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oodrose:感谢您的详细回答:) 05/26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