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苦海无涯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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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继承] 遗嘱指定继承是否有效?
时间Fri May 23 23:27:35 2008
※ 引述《dayaer (Tayaer)》之铭言:
: ※ 引述《JackeyChen (苦海无涯 <囧>)》之铭言:
: : 基本上,字眼虽用继承,但长孙的老爸还在的话就没有继承的问题
: : 不过,法律上应该会变成赠与,并且因为是以遗嘱方式表达,所以叫遗赠
: : 如果怕遗赠出问题(遗嘱的拟定部分)建议找律师谘询....
: : 花一点小钱应该就可以妥当
: : 没有剥夺掉的话,当然有继承之权
: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1145
: : 如前所述罗
: 首先很感谢您的答覆
其实不会,因为我有点看错 之前误以为奶奶还在= =
看太快了,不过不影响结论就是..............
: 因遗赠的部份超过其他应继承人的应继份
: 使我明了有特留份的问题
没提到特留分,是原本以为事情没那麽复杂
: 还有一事我想请教
: 特留份好像不足的要由受遗赠人支付
: 但是我大舅他们怎麽样也不肯把这笔钱拿出来
: 因为她说她要付赠与税
: 又要补足其他应继承人特留份不足的金额
: 所以迟迟不拿遗嘱去登记那间房子
基本上光拿遗嘱是没办法去办登记低
第一步还是要继承人办理继承登记,才能有後续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D0060003&FLNO=123
至於,遗赠乔不拢,这是人的问题而不是法的问题了
话说回来,办理继承登记後,是继承人公同共有状态
该位长孙想取得所有权,除了跟继承人办理移转登记外
就是去打官司吧,打官司的话,除家族很难看外.......
有一个好处,特留分扣除这个可以一并算清楚一点
: 宁愿就这麽放着悬而未决
: 我想请问一下其他的应继承人(我小舅他们)
: 有没有什麽办法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 再次求教 感激不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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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41.32
1F:推 dayaer:感谢J大不吝解惑 orz 05/24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