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h77 (二郎神第一战狗)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被朋友陷害
时间Sat May 17 17:13:0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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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追帐户的金钱流向,是谁去领钱花用的?去银行或 ATM 领钱可以调录影带。
疑点二:既然是组织犯罪,必有通联、会面等连络,
朋友丈夫有正常工作,必有很多不在场或不合理的地方。
建议告他们诬告,让他们坐久一点。
PS: 出借帐户是很不好的行为
※ 引述《maichain (爱旅行的熊)》之铭言:
: 我朋友的丈夫
: 早年开了一个帐户,让做网拍的朋友使用
: 没想到那位朋友加入了一个组织
: 听警方说那个组织牵涉了恐吓、讨钱、诈骗等等
: 而人头帐户就是她丈夫
: 现在组织连同她丈夫都被抓了
: 目前是收押禁见
: 刚刚爬了文章
: 发现只要将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就是犯罪了
: 但是其他的事情当事人都不知情也没有参与过
: 只是基於信任一起长大的朋友才提供帐户
: 当时也没想到这是犯罪的
: 目前靠关系请警方调阅他们的口供
: 发现组织的人包括那位朋友
: 都一致说是朋友的丈夫策划、主谋
: 很明显的他们是要他当替死鬼了
: 想请问板上的板友们
: 我们有办法提出任何证明或是证据来证明无罪吗?
: 毕竟中间这些事情是真真正正没有参与过
: 朋友的丈夫也有一份正当的职业
: 目前他们也没有钱请律师进去了解状况
: 所以想来这边请问有没有任何的方法可以帮忙
: 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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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梗:你去帮我买五箱乖乖
(绝对吃不完)
旧梗:老板!我要九份芋圆
(吃到吐)
新梗:中秋节烤三支筊白笋
(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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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37.54
1F:推 Jasy:应该是伪证? 05/17 17:25
2F:推 maichain:谢谢,我会告诉他们,至於金钱流向我们不清楚,因为帐户 05/17 17:30
3F:推 maichain:朋友他们没有使用过 05/17 17:33
4F:→ Pash77:谢谢一楼更正 05/17 17:51
5F:推 pastor1982:如果是共同被告,基於不自证己最原则,应该不会有伪证 05/18 22:58
6F:→ pastor1982:吧@@?? 05/18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