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lander (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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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继承] 遗产问题
时间Sun May 4 12:09:43 2008
生前赠与其赠与原因.若非1173因结婚分居营业之特种赠与.系生前普通赠与.
不得算入应继遗产中.亦无特留分之问题.
又若为生前特种赠与.但被继承人已表示不得算入应继遗产者.变为普通赠与.
亦无应继分前付之归扣与特留分扣减之问题.
参司法院21年院字743号解释.
※ 引述《h26021309 (我是好人司机)》之铭言:
: 我记得我在高中家政读过有关於遗产赠与的课文
: 我记得有一段是这样的
: 大意是
: 如果爸爸在生前就已经将财产转让给儿子
: 爸爸过世
: 女儿回来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 但是如果生前过那笔财产
: 如果已经转让一定期限
: 女儿就没办法回来要求重新分配
: 请问这个期限大概是多久?
: 或是根本没有这一条~
: 生前转让就是定数没有重新分配这种事
: 另有疑问
: 1.如果往生者有保险箱
: 在生前没有分配的情形
: 保险箱的主人过世後
: 家属可以去领吗?
: 2.如果说有3男6女~请问一产要分几份
: 男生女生一个人可以各得多少份??
: 长孙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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