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PUslave (没脸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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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朋友欠钱不还...非常急
时间Fri May 2 16:26:39 2008
说实在,现在人常常借人钱结果人家没还就想要告诈欺
但是事实上相当的困难,诈欺的构成要件要施以足以使一般人陷於错误的诈术,
然後要使被害人陷於错误,最後要使被害人交付自己或他人之物,
第一他向你借钱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施以足以让一般人陷於错误的诈术?
这一点就很难证明,再者刑法是行为时主义,要行为人向你借钱的时候,
就已经打算赖着不还,才有所谓诈欺罪的成立,
因借贷而实务上能成立诈欺的情况实在是不多,还是用走民事的途径比较快
不然我告你诈欺你告我诬告的,开庭也是很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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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寄存证信函说要告诈欺吓吓他倒是可以XD
※ 引述《futureland (不要走我的後门)》之铭言:
: ※ 引述《blackkt (choco)》之铭言:
: : 我想很多版友都太武断了...法律适用的判断上是细腻且复杂的...
: : 借钱不还,真的不构成诈欺吗? 答案是要看借钱的理由而定
: : 实务判决上就出现过,有人佯称自己的家人出车祸,急需用钱
: : 向别人借了钱之後,就从此避不见面.
: : 法官就判定该行为构成刑法339条的诈欺罪
: : 也就是以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图(避不见面不还钱,被认定为有所有之意图)
: : 施用诈术使人交付财产(骗别人自己家人出车祸,使人陷於错误交付财物)
: : 这种案例很多,像之前网路男虫案,虽然也是女方自愿交付财物的
: : 但是最後都被判诈欺,很多时候诈骗者,都是以借钱的名义,向人诈取财物
: : 所以借钱不还真的都不构成诈欺吗? 我认为未必,须个案认定,不要太早下结论
: : 所以要问原PO,你朋友是用什麽名义向你借钱的,
: : 你手上有的资料已经不算少了,要查出那个人是谁应该不难
: : 如果你真的都没有管道,那我建议你,去找警察
: : 跟警察委婉表示你可能遭到诈欺,因为你用"转帐的方式"把钱给他
: : 现在警察抓诈骗集团抓的不亦乐乎,听到"转帐"眼睛都会亮起来
: : 因为这是诈骗集团最常用来取得财物的管道,说不定还会先帮你冻结帐户
: : 然後约谈他到案说明,如果最後警察如果认定他不是诈欺,
: : 自然就不会函送他,所以并不会有诬告罪的问题,
: : 这样一来你人也找到啦,我想他也会很乐意尽快还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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