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 ̄□ ̄|||)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妨碍风化罪
时间Thu Apr 24 13:04:12 2008
※ 引述《Jasy (沉淀)》之铭言:
: 陆海空军刑法
: 第 76 条
: 现役军人犯刑法下列之罪者,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依各该规定处罚:
: 一、外患罪章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十二条之罪。
: 二、渎职罪章。
: 三、故意犯公共危险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条至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
: 五条之一、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二、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四、第一百九十
: 条之一或第一百九十一条之一之罪。
: 四、伪造文书印文罪章关於公文书、公印文之罪。
: 五、杀人罪章。
: 六、伤害罪章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项之罪。
: 七、妨害性自主罪章。
: 八、在营区、舰艇或其他军事处所、建筑物所犯之窃盗罪。
: 九、抢夺强盗及海盗罪章。
: 一○、恐吓及掳人勒赎罪章。
: 前项各罪,特别法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 战时犯前二项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刑235
: 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
: 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 三万元以下罚金。
: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
: 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於犯人与否,
: 没收之。
: 该罪(妨害风化罪)属妨害性自主罪章
: 依刑法该规定处罚 和军法无涉
是没错,但这是实体法的部分,程序上因为军事审判法第1条规定
「现役军人犯
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之罪,依本法之规定追诉审判之,其
在战时犯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以外之罪者,亦同。」
而因为军刑法76条,会导致这个案子依军事审判程序处理。
简单来说,警察移给地检的话,地检会再移给军检....
结论上,原苦主的部队一定会知道就是。
: 不过实务上法官常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徒刑或拘役
: 若无前科且犯後有悔意 检察官亦可依刑诉法之规定给予缓起诉
没错,这罪轻到个人觉得没什麽意义
以上补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5.108.162
1F:推 Jasy:他不是犯陆海空军刑法及特别法规定耶 这算是犯刑法吧 ... 04/24 13:04
2F:→ JackeyChen:因为军刑法76条「另类过桥」 (很多人骂过这条) 04/24 13:06
3F:→ Jasy:程序上还是移送普通法院检察署侦查 04/24 13:06
裁判字号: 92 年 台非 字第 17 号
裁判案由: 因被告过失致人於死案件
裁判日期: 民国 92 年 01 月 09 日
裁判要旨:
(一)现役军人犯陆海空军刑法或其特别法之罪,依军事审判法之规定追诉审
判之,此观军事审判法第一条第一项前段规定自明。
(二)陆海空军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现役军人犯刑法杀人罪章
之罪,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依各该规定处罚。查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
一项过失致人於死罪系规定於刑法第二十二章之杀人罪章内,被告为现
役军人,其被诉本件犯罪,依首揭军事审判法之规定,应由军法机关依
军事审判法规定追诉审判,普通法院对之并无审判权。
参考法条:军事审判法 第 1 条 (91.01.30)
陆海空军刑法 第 76 条 (90.09.28)
※ 编辑: JackeyChen 来自: 59.125.108.162 (04/24 13:11)
4F:推 Jasy:最高法院95年台非字第122号判决参照 (感谢Rechtmann板友) 04/24 13:10
5F:→ Jasy:哇咧 竟然判决互打耶 ... 04/24 13:12
6F:→ JackeyChen:可我看判决,是在讲过失伤害?刑284原就不在军刑76阿@@a 04/24 13:15
7F:→ Jasy:Rechtmann板友在八卦板有文章 楼上板友要不要参考看看? 04/24 13:21
8F:推 a386036:被你单位知道比较可怕~~准备被加强磨练了~~ 安心上路~~ 04/24 13:34
9F:→ a386036:可以省下去健身房练身体的钱 XDDDDDDDD 04/24 13:35
10F:推 Jasy:恍然大悟 原来过失伤害罪不在军刑76条各项内 感谢原波指教 04/24 13:47
11F:→ Jasy:过失致死就要依军刑法审判 并无冲突 04/24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