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Seven (准备被流放...)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顶楼加盖问题
时间Tue Apr 15 17:26:12 2008
※ 引述《pantanal (鸩)》之铭言:
: 您好, 我有些问题想要请教版上的法律专家.
: 我家已经是20几年的老房子了,
: 最近大哥成婚, 父母想说要重新翻修房子, 并且考虑顶楼加盖一事.
: 可是我在版上爬了爬文, 好像84年以後的违章建筑都属随报随拆,
: 但是违章建筑的认定, 又端赖建照执造的有无.
: 那我想请问一下,
: 像我们这种情况, 有可能申请得到建造执照吗?
: (顶楼原本就有铁皮屋顶, 而且隔壁邻居也有加盖)
: 又, 听说最近总统大选过後有一空窗期,
: 顶楼加盖可以合法化, 这件事是真的吗???
: 不好意思, 好像都是些蠢问题,
: 希望大家可以不吝指教,
: 感谢各位的回答!
台北市政府的违建 以83年12月31日为界(只有台北市喔)
之前存在的认定为既存违建 列入分期分类管理
说白了 就是拆不完 83年以前有的暂时不拆(不是就地合法喔)
顶楼违建要翻修 建议你去建管处网站找表格
基本上就是要全部所有权人同意 其他如建筑师认证等等不再赘述
如果是原本没有的要加盖 那就是即报即拆 不会申请到建照的
(当然 有很多关系很好的 硬是让行政单位拆不下手的不在讨论范围)
(另外 敦亲睦邻很重要 这种案件八成都是邻居看不惯检举的)
http://www.dba.tcg.gov.tw/newweb/htm/Propa.aspx?ref=22
另外补充有关室内翻修的部份
近年内政部已函令给各地方政府(96.2.26 台内营字第0960800834号)
依据建筑法第77条之2第1项第1款规定,指定非供公众使用建筑物之集合住宅
及办公厅,除建筑物之地面层至最上层均属同一权利主体所有者以外,其任一
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申请建筑物室内装修审查许可:
一 增设厕所或浴室
二 增设2间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间墙之变更
http://www.dba.tcg.gov.tw/newweb/htm/Propa.aspx?ref=15
以上 参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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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ntanal:感谢!!! 04/15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