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沉淀)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网路诽谤 公然侮辱 的提告期限是多久
时间Mon Apr 14 03:59:15 2008
※ 引述《piadora (皮多罗)》之铭言:
: 诽谤罪 追溯其二十年
: 公然侮辱 十年
依据刑80
追诉权,因下列期间内未起诉而消灭:
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为一年以上三年未满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诽谤罪.加重诽谤罪属之
四、犯最重本刑为一年未满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罪者,五年。
公然侮辱罪属之
: 那麽如果一月一号 我被网友公然侮辱 与毁谤
: 我是不是要在六月一日之前提出告诉
: 否则便不能提告了?
依刑事诉讼法237
告诉乃论之罪,其告诉应自得为告诉之人知悉犯人之时起,於六个月内为之。
期限应该到六月三十日
另外提到假日顺延的问题
建议你不要冒险
因为我看过一篇判决书
告诉人抗辩假日顺延之问题
法官最後并未采信 原因是检察署和警察机关例假日照常办公
似乎还认为告诉人抹煞上述人员辛劳 Orz
因此 请准时提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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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6.54
1F:→ Jasy:台北地院 刑事 95,易更(二),8 04/14 04:21
2F:→ Jasy:刑诉法不适用民122 04/14 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