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staat (51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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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闯红灯的举证责任
时间Thu Apr 10 00:17:06 2008
※ 引述《DavidChen (David)》之铭言:
: ※ 引述《diowsap (0rz)》之铭言:
: 这问题板上很多法界上的大大都已经回过很多次了
: 其实按法理上,他要举证你犯罪.否则你都无罪
: 但是但是 这就是理论而已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你连理论都搞不清楚,还跟人谈什麽实务?
交通违规处罚只是行政案件,不是刑事案件
既不是刑事案件,哪来的犯罪可言
又怎麽说的上「其实按法理上,他要举证你犯罪.否则你都无罪」
用刑事诉讼法的法理套用在行政法案件上
只能说不伦不类吧
: 警察看到就算数 , 除非你能证明有误判可能
: 法院裁定文会如附件一这样, 请参考吧 (我收过很多了:P)
: 所以避免的方式 就是不要有任何做任何看起来"像"违规的事情...
: 附件一
: 本件现场举发员警与异议人素昧平生,并无仇隙,衡情举发之员警当
: 无设词攀诬、滥予举发之理,本件既无任何证据足证警员有捏造事实
: 、违法取缔之情事,则执勤警员本其维护交通秩序、安全职责所为之
: 举发,自应受到合法、正确之推定。
: 异议人亦无法提出其他任何对其有利之证据供本院参酌,其否认违规
: 之情,自不足采。本件声明异议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 另外: 现场不签名或拒收的话 均视同送达 你要自己去缴钱喔 他不会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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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50.200
※ 编辑: Rechtsstaat 来自: 218.175.50.200 (04/10 00:21)
1F:推 DavidChen:用词不当抱歉,行政罚没错R版友是对的 04/10 00:29
2F:推 whiteshow:只能说理论和实务是无法完全结合的 04/10 02:40
3F:→ Rechtsstaat:帮个忙,刑法是刑法,行政法是行政法,各有各的学说理 04/1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