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PUslave (没脸见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前方紧急刹车 後车未保持安全距离
时间Tue Mar 25 12:01:51 2008
: → godwisdom:谢谢回答,也就是说没赔就是赚到了 03/24 21:49
: → godwisdom:我知道自己要赔对方,只是想确定一下想法没错 03/24 21:53
: → godwisdom:再请教一下,在法律上有限定车祸索赔的期限吗? 03/25 11:42
原文以及部分推文恕删,由於版友在推文部分已经回答原PO的问题
故不再做回答,仅对於最後原PO在推文部份问的问题做回应
原PO之行为是因过失所产生的侵权行为,游览车司机可以以民法184
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为理由向原PO索赔
至於消灭时效的问题,则是依民法第197条,适用於较短之两年为消灭时效
条文如下
第 197 条
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
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损害赔偿之义务人,因侵权行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损害者,於前项时效
完成後,仍应依关於不当得利之规定,返还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希望对你有帮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45.192.245
1F:推 godwisdom:谢谢回答~~感恩 03/25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