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rathustra7 (davi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原签约人已死亡 该合约是否即为失效?
时间Sun Mar 16 17:24:25 2008
※ 引述《alexand (夏娃是亚当的膝盖软骨)》之铭言:
: 作者: alexand (夏娃是亚当的膝盖软骨) 看板: LAW
: 标题: [问题] 原签约人已死亡 该合约是否即为失效?
: 时间: Sat Mar 15 20:59:19 2008
: 我的姨丈民国89年时,和屋主租了一个店面经营五金行生意
: (租约10年,且明订可转租出去当二房东,原屋主不会干涉)
: 民国94年五金行便结束营业,我姨丈也将店面转租给别人
: 但在96年时,原屋主不愿再让我姨丈当二房东赚租金差额
: 有意将店面提早收回(但也不愿依合约赔偿违约金)
: 当时我姨丈强调一切要依照合约所订,提早解约就得赔偿违约金
: 後来协调未果。
: 97年1月,我姨丈因病过世
: 现在原屋主以"原签约人已死亡,合约失效"为由
: 要求直接收回店面。
: 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 而我阿姨有没有什麽办法可以继续当二房东?
: (目前这是他们家唯一的收入)
愚见而已,仅供参考:
转租的法律关系:出租人--租赁--承租人--租赁--次承租人
(原房东) (原po姨丈)
一、转租是否合法?
双方当事人就房屋使用、收益、支付价金意思表示合於一致,契约即为成立
。又契约内容明定可转租,故承租人将标的物出租於次承租人属合法转租。
二、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权利、义务(非承租人的地位)之移转
承租人对出租人和次承租人所享有之权力、义务,非专属於承租人时,依民
法1148条1项本文,由其继承人概括继受。如遗产尚未分割时,其权利
义务由全体继承人继受;已分割时,由特定之继承人继受其权利义务。所以
说负担义务、享受权利的主体不一定是你阿姨,这涉及到能主张权利跟应分
担义务的主体是谁。但不论如何出租人的主张无理由。
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说得不对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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