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H)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关於委托书的问题~
时间Tue Mar 11 23:54:38 2008
※ 引述《nina42015 (蒲公英)》之铭言:
: 请问各位大大~
: 当委托书上之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写着(签名盖章)
: 那麽,一定要签名并盖章才会生效吗?
: 想法1. 依民法第7条之规定系说有其中之一项就会生效.
: 想法2. 委托书上表明要签名盖章,那麽这种情形应有点类似契约那样,所以要二者才
: 会生效!
: 请各位大大纠正我的想法!
: 谢谢各位大大^_^
在委托书上委托人及受托人不一定要既签名又盖章,两者有其一均可,
将来只是举证证明难易之问题而已。
一般所称委托,有时易与「意定代理权之授与」及「委任契约」混淆,
如委托之意,系在代理权之授与,乃单独行为,若系为委任契约,则为
双方行为。
职是,建议在委托书(不论以何种名称)上,委托人及受托人栏,除载
明姓名外,一定要加注「出生年月日」及「签立日期」,以辨明委托人
及受托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因为此涉及前开单独行为及契约行为之法
律效力之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1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