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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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性侵未遂却不起诉
时间Sun Mar 9 23:03:29 2008
※ 引述《kettn (kettn)》之铭言:
: 这是我认识的一个高中女生(A女)的案子,他在去年被一名男子(简称F男)以欺骗方式
: 诱拐性侵,F男以办活动为由,并说会有很多人参加,结果A女不以为意从外地坐车
: 前往,没想到在F男接他说要带至活动场地途中,请A女喝了杯饮料,那饮料却是下了
: 药的,A女在机车上意识逐渐模糊,他还以为自己晕车,结果醒来人已经在旅馆,发生
: 什麽事,大家都知道,虽然他在告诉我的时候说有没有发生他不知道,重点是此时A女
: 还未满16岁,还差了一小段日子,之後过了一段时间不知什麽原因他们两个在一间MOTEL
: 碰了面(原因A女没有说清楚),在当时F男似乎是强行想要再度性侵,但是A女强烈反抗
: 最後甚至是打破玻璃满身是血的逃出,之後A女在他人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并且提告
: A女因为事发隔天即前往其他县市,因此不是在案发地点附近的医院验伤,验伤报告
: 则是由医院直接寄给警方,在此有一点要提出,就是A女本次提出的告诉是针对第二次
: 的性侵未遂,还有就是A女两次受害地点都不是在他的家乡
: 处,而是F男的居住县市,因此出现一个情况,F男家里本身是有钱人,在当地亦有政商
: 关系在,然後有疑似买通检查官的情况出现,最後此案在开庭一次过後即宣告结案,F男
: 获不起诉处分,根据A女表示,在侦办过程当中,F男有承认他的犯行,在那之间F男还有
: 打电话给A女道歉甚至哭诉,而A女也都全程录音,还将此录音寄给检方,但是最後检查官
: 却说"证物遗失",至於详细判决书内容如何我也还不太清楚,但是因为A女家人没有什麽
: 人有法律知识,因此没有意识到要提出再议,等到A女自己觉得不对自己去查证过後已经
: 过了七天的期限,到此此案算是结案,也无法再上诉?我在此想问的是针对此种案件
: 有可能就这样说不起诉吗?A女当时可是满身是血的跑出去耶...这有没有可能告个检查官
: 渎职之类的。另外要补充说明一下,A女身处的家庭环境是属於较乡下的地方,因此他
: 有种观念就是碰到这种事情是他自己的错,他还跟我说他觉得自己很脏,都是他的错
: 他们家人对他这种情况也没有太多的行动,甚至认为此种家丑不可外扬,我听了真的觉得
: 很难过,所以他还没有让他母亲知道他第一次被迷晕後再性侵的事情,他说他不敢
: 而F男的母亲甚至也打电话骂他说都是他的错,A女也因此很害怕他的名字曝光
: 但是现在A女决定要对F男提出他第一次对他做的性侵,那时候他还未满十六岁
: A女说他有证据可以提出,另外在第一个案件结案之後,A女母亲有打电话给F男问事情
: 原委,F男也和盘托出,此时也有录音。
: 在此我想请问各位的是,针对此案F男这样有背景的人我们可以做些什麽?又需要有些
: 什麽样的证据才可以算是有力呢?还有对於第一个案子检查官这样的侦办可以算是渎职吗?
: 谢谢各位看完这样长的文章,应该有许多地方有所不足,有需要补充什麽请告诉我
: 我今天在跟A女做询问时
: 我看他说的快要哭了,我不忍心再让他说下去,我怕他又崩溃,他为了这个事情甚至曾经
: 想过自杀...喔 对,我手边有F男的姓名还有他念的学校,甚至住址,另外F男校方因为
: 他平常就是一副乖乖牌的样子,因此说他们相信学生的清白...据说他还是个拳击国手...
: A女目前还不希望将事情闹大,他说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往後A女同意我再发个清晰版!
: 总之请大家给我们点意见看看有什麽东西是需要的或是可以准备的都帮忙提出来吧,感谢!
看完所贴文章,个人谨以沈重严肃的心情回应如下:
一、指摘承办检察官涉及贪渎,是很严重控诉,必须有确切证据佐证,才
能判定,因此,在未实际接触本案卷证之前,任何人实不宜遽下论断
。
二、程序上建议就已确定之不起诉处分,可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
一款以有发现新事实或新证据为由,请求再行起诉。
三、若承办检察官事後经查证确有贪渎行为,亦可依同法第二百六十条第
二款以有同法第四百二十条第一项第五款之事由,即参与侦查之检察
官,因该案件犯职务上之罪已经证明者,或因该案件违法失职已受惩
戒处分,足以影响原判决者为由,请求对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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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4.204
1F:推 kettn:恩 感谢回答,但一个问题是A女目前所持证据应该是属於第一次 03/09 23:06
2F:→ kettn:性侵时的事证,这样是否变成要另提一个告诉呢? 03/09 23:07
3F:→ chct:可以 03/09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