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rtel (修声养性)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电信问题
时间Sun Mar 2 12:03:23 2008
※ 引述《ji3g4cj6xu6 (狐狸)》之铭言:
: 话说 颠峰电信...(相信很多人都没听过)
: 这是在两年多前跟亚太电信一起合作的电信(通话前,要先拨一个特殊号码
: 才能使用到那电信的能力=例如:0800123456+09XX123456;一次只能最多五
: 个号码可以使用那功能)
: 签约
: 内容:是签两年送2万分钟+一支亚太手机&每个月付500到1000(实际金额我忘了)
: 合约上是说每个月 直接用新竹企银扣款! 我们用了7千多分钟,接近一年
: 那电信业者恶性倒闭跑路,可是亚太电信还一直叫我们缴钱!
: 催缴 我们那颠峰电信的功能最後也没用到! 他却(寄帐)单给我们!
: 有反应说:我们照合约跑 直接用新竹企银扣款! 他们却不断寄帐单给我们
: 最後 因为签约的是我妈妈,因此她就被告,说我们故意不缴电话钱等等的
: 还被寄信,说这样子可以告使我们信用破产!
: 请问:这样可以告他们吗? 还是该怎麽处里?
看起来契约当事人可能有三个(原PO母亲、巅峰、亚太)
建议原PO先把当初签的契约拿出来看看
确定一下契约是否真如原PO所说 直接用新竹企银扣款
寄帐单给原PO母亲的人是谁?是巅峰电信还是亚太电信?
当初签契约的时候 契约当事人是1.巅峰电信、2.亚太电信、还是3.巅峰+亚太?
先确定自己为什麽被告、根据什麽被告,这样会比较清楚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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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并没有伤害别人,却先伤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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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5.230
1F:推 JackeyChen:其实这件案子跟山基电信几乎一模一样,预付型消费争议 03/02 14:50
2F:推 JackeyChen:最近又类似的大概就是亚历山大案啦。 03/02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