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icfeel (写不出论文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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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拦车毁车,求偿该在哪个阶段提出?
时间Tue Feb 26 00:25:52 2008
※ 引述《witness0828 (原PO没有病)》之铭言:
: ※ 引述《witness0828 (原PO没有病)》之铭言:
: : 如题
: : 前阵子半夜被人拦车砸车(机车)
: : 人在隔天就被抓到了,我也有去警察局指认作笔录+申诉
: : 该嫌犯在拦我车後,还有强压一个女生及骚扰他人
: : 所以法院是以"妨害自由"起诉
: : 因为是公诉,2/27我要以证人的身分出席
: : 没上过法庭
: : 这种情况是不是法官会问我,然後我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好?
: : 那我该在哪个时候提出求偿呢?(修车费以及精神赔偿)
: : 那如果要提出精神赔偿,我该如何索赔呢??
: : 因为当时对方拿开山刀加上大上的叫嚣
: : 真的是吓到了...应该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吧?
: : 但是听警专的朋友说
: : 如果对方那时候有喝酒,似乎就会被判定成"无自我意识"的行动
: : 也就是减轻判决,请问是真的嘛??
: : 以上几点问题烦请各位帮忙回答
: : 感谢<(_ _)>
: 用原文自己在发个问题
: 我看传票上面有写说
: "证人於受讯问完毕後,得请求规定之日费及旅费...."
: 请问,这个日费旅费是由法庭明确规定好的吗?(好比从高雄来,旅费就是五佰这样)
: 还是说自己提要多少然後再送审呢?
: PS:我的话大概是单程50分钟机车车程
: 那也因为当天要出庭,必须向学校请假
: 那请假该堂课的学费是否也能申请津贴呢?(这好像想的太好了XDD)
: 以上几点问题烦请各位帮忙
: 感谢
开庭之证人日旅费的数额是固定的,
依本院(高雄地方法院)的做法,
证人於开完庭後,会由通译把日旅费领据交给你,
由你自己填写完地址、身分证字号等基本资料後,
再至法院出纳台领取日旅费
基本上,你坐高铁跟自己骑机车领的钱是一样的
证人的权利就是领钱而已,
至於学费津贴..........
如果领的到我想天天作证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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