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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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拦车毁车,求偿该在哪个阶段提出?
时间Sun Feb 24 23:32:07 2008
※ 引述《witness0828 (原PO没有病)》之铭言:
: 如题
: 前阵子半夜被人拦车砸车(机车)
: 人在隔天就被抓到了,我也有去警察局指认作笔录+申诉
: 该嫌犯在拦我车後,还有强压一个女生及骚扰他人
: 所以法院是以"妨害自由"起诉
: 因为是公诉,2/27我要以证人的身分出席
: 没上过法庭
: 这种情况是不是法官会问我,然後我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好?
: 那我该在哪个时候提出求偿呢?(修车费以及精神赔偿)
: 那如果要提出精神赔偿,我该如何索赔呢??
: 因为当时对方拿开山刀加上大上的叫嚣
: 真的是吓到了...应该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吧?
: 但是听警专的朋友说
: 如果对方那时候有喝酒,似乎就会被判定成"无自我意识"的行动
: 也就是减轻判决,请问是真的嘛??
: 以上几点问题烦请各位帮忙回答
: 感谢<(_ _)>
案件已经起诉,目前系属在法院,法官以证人身分传唤你,届时你就携带身分证件准时
出庭,法官会先问你的年籍资料,再问你与被告有无亲属关系,及是否会因作证而使自
己或与你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一款关系之亲属受到刑事追诉或处罚等,
然後要你当场朗读证人结文後,签名具结。因为不清楚你是检察官或被告(辩护人)声
请传唤,或是法官依职权传唤,如是交互诘问,你就依照记忆诚实回答你的所见所闻,
无须加油添醋,对於有关日期、数字等,若因事隔多时,实在不复记忆,就明白告知不
记得了,不要随便瞎编一个答案,致影响真相的厘清,并可能让自己陷於伪证之危险,
如果诘问(主诘或反诘等)之一方要求法院提示资料(笔录)来唤起你的记忆,或是质
疑你的证词前後不一,就依照实情回答即可。
本案不知检察官起诉法条为何?如仅系妨害自由,未及你的毁损部分(因你说被人拦车
砸车,而毁损系告诉乃论,假设你并未提出毁损告诉的话,这可从检察官起诉书犯罪事
实有无提及拦车砸车,并载明毁损部分未及告诉等语),因刑事诉讼法第四百八十七条
第一项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系规定「因犯罪而受损害之人……」,若你非因妨害自由而
受损害,则应不可於前开妨害自由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这是个人意见,
还是要看具体事实,总之,你必须是因被告被起诉之刑事案件而受损害之人,才可以在
刑案法院审理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过,纵使不能提起附民,你仍可以独立向管辖法
院民事庭提起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诉讼,请求赔偿之金额,可以检附修车厂之估价单供
法院参酌。又依题旨所述,你仅是车辆毁损,身体或健康未受到侵害(除非有医师诊断
证明书足供证明),依法应不能请求精神赔偿(民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一项前段参照)。
另有关原因自由行为,即喝酒自招之欠缺辨识行为能力者,依修正刑法第十九条第三项
规定,系就同条前二项之不罚及得减轻其刑之规定,均不适用之,并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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