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t)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代po 帮忙解决一下 谢谢
时间Sun Feb 24 00:11:40 2008
就刑事责任言,对方有受伤,可能构成过失伤害(告诉乃论),而认定是否成立过失伤
害,一般是依交通肇事监定委员会之监定意见(覆议监定意见)做为判断依据,只要你
有过失,不论过失程度比例,即便仅百分之一,亦会成立过失伤害,过失比例只是量刑
轻重的参考而已。就民事责任言,如你确有过失伤害,则应负之赔偿范围,就依过失程
度比例而定,而对方也要就其所受损害,负举证责任。关於和解时机,建议是越早越好
,因为如果经监定结果,你有肇事原因,不管多轻微,若对方执意提出告诉,检察官均
会起诉,若你未在第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和解,而对方并撤回告诉的话,到了第二审就
算再和解,对方也无从再撤回告诉,这时你就可能有个过失伤害的纪录,第二审法院最
多是判决缓刑或易科罚金而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15.69
1F:推 diamonder:这种检察官应该都是以开简易法庭就结束了 02/24 00:15
2F:→ chct:双方均不争执事实,检察官一般才会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02/24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