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exIbis (找回记忆)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网购住宿卷 伪造假卷 警察要我们做笔录?
时间Fri Dec 14 05:01:27 2007
※ 引述《Ansel (∫Like dt=Love)》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hotspring 看板]
: 作者: Ansel (∫Like dt=Love) 看板: hotspring
: 标题: [其他] 用了乌来美人汤住宿卷 警察要我们出庭作证?
: 时间: Thu Dec 13 20:58:51 2007
: 今年11/16号时候我在网路上跟http://0rz.tw/c03r9这个卖家买了美人汤住宿卷
: 然後在11/25时候跟女友去那边泡汤住宿
: 因为是女友订房的 所以资料也是留她的
: 今天女友家中收到一封警局寄来的信(新店分局)
: 内容就是最近风波很大的假票事件
: 不过竟然要我们去分局做笔录??
: 刚刚打电话去美人汤问 他说因为我们的票卷就是07开头的那批
: 不晓得其他人有收到这样的信吗??
: 另外一定要去做笔录吗??就某方面来说我们也是受害者
: 可否要求在就近分局做笔录??
: sorry...小弟对法律不是很懂
依您所说的应该是属於警方的"通知书"
若您属犯罪嫌疑人的话
依刑事诉讼法第71-1条第1项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之必要,
得使用通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场询问。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
场者,得报请检察官核发拘票。"
不去做笔录可能会被拘提唷
若您属於证人的话
依同法第178条第1项
"证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者,得科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下之罚
锾,并得拘提之;再传不到者,亦同。
不去做笔录的话....没关系..因为只有法官或检察官才可传唤
不过终究还是会等到的
基本上是不可能就近的,除非承办员警愿意自己跑一趟
不过那几乎不可能,因为有事实上与制度上的不便
还好...台湾还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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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0.235.40
1F:推 Ansel:谢谢解答^^ 12/14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