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谁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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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我工作应该是满一年吗??
时间Thu Dec 13 23:16:03 2007
※ 引述《sunshinejill (快打来 拜托!)》之铭言:
: 我做的是一年一聘的工作
: 现在的工作 已经持续一年半了
: 但我的工作是属於一年一聘....
一年一聘基本上是劳动契约中的定期劳动契约,如果是正常定期劳动契约,
是时间结束就终止劳雇关系,但是你的是已经持续签定定期劳动契约,
本质上已经不是定期劳动契约范畴,要是为不定期劳动契约.
上面的意思是说,照原PO这样签订劳动契约或是劳动关系,
不构成定期契约要件,要视为不定期契约,所以跟其他一般劳工无异,
万一公司要资遣还是要发放资遣费,相关权益比照劳基法办理.
: 因为最近要提出辞呈
: 不知道??劳基法规定的10天前...适不适用在我身上呢?
: 谢谢~~
不论是定期 或 不定期劳动契约皆相同,要辞职按照劳基法规范办理就好了,
年资一年以上未满三年,是要提前20天前预告离职即可,
如果雇主不肯或是拒绝,最坏的打算就是寄发存证信函为辞职信,
来证明自己有提前告知,免得公司有损失说是突然离职所致,要劳工赔偿.
结论是 只要是劳工就适用劳基法,所以一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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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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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arecrow304:我们所认知的劳工并不一定适用劳基法 12/14 15:39
2F:→ scarecrow304:你最好查清楚 像最近我才知道我被解雇 12/14 15:39
3F:→ scarecrow304:是因为我的工作以前并非以前不是劳工 现在才要入法!! 12/14 15:40
4F:→ sunhappy:劳动基准法的适用范围8817篇可以说明的比较清楚, 12/15 01:06
5F:→ sunhappy:原则上,普通劳工根本无法分辨自己是否系属是否适用, 12/15 01:06
6F:→ sunhappy:在前述状态下,不如所有劳工乾脆自己认为适用,才不会丧失 12/15 01:07
7F:→ sunhappy:本身权益,而且目前大多数工作者适用劳动基准法. 12/15 01:07
8F:→ sunhappy:还有1f你在公家机关上班,基本上就系属广义的公务人员来看 12/15 01:08
9F:→ sunhappy:公家机关的人员本来皆不适用劳动基准法,而公家机关会雇用 12/15 01:09
10F:→ sunhappy:约聘雇 或 临时人员,说穿了就是没有钱 没有经费~~~~~ 12/1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