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Life00 (生活智库线上谘询)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公告] 板规修定-转录文/法律新闻评析/看板秩序
时间Thu Dec 13 16:25:47 2007
一、本版属生活法律讨论及谘询版,较重於生活法律问题与实例,有关纯学术性质
法律问题与实例或有关课业(报告)之讨论,请移驾至Law版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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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版友的同意,将文章稍加修改後,直接整理於本版之,未来亦将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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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其他规定,参照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有关看板违规行为之部分。
五、於版上刊登法律问题之文章或分享,敬请勿将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全名或id刊登
出来,因恐会涉及到刑事上的责任,故在此特立板规与予说明。
增列板规及说明
一.转录文
本板为生活法律板,不同於心情分享或传闻探究,
法律事件之讨论需要详实的资料内容,以供分析判断,
并需原发文者补充未足之资料,热心转录者并无法代替原发文补足资料,
为免因揣测,使得回覆文章走向偏颇而缺乏效益,甚至形成无头私案,
故,非原发文者之转录文,一律予以删除。
二.法律新闻评析
由於传媒乱象频生,新闻事件难免刊载不实或报导不全或无冕王不够专业,
但因事关生活法律,一般人或少能由事件学习到法律知识,
因此本板可供相关提问,但发文提问者应提出疑问诉求及提出判决文内容或连结,
以免因新闻资讯不全或不正确而产生错误不当之评论。
发文未提出疑问诉求者,一律予以删除。
三.看板秩序
参考本站 [公告] 0726 看版文章管理规则
二、文章发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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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谤性之文章、言谈;亦为协调站上之秩序,故文章有下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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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持本板正常讨论之进行,不适当发文或推文致妨碍本板讨论及和谐者,
经板友向管板人员检举,本板将视情况提出警告或直接列为本板之禁声名单(水桶)
一周至一年,依情节轻重处份,禁声到期不另通知,请自行向管板人员提出解禁。
补充: 检举请来信附资料说明原因.
删除与公告无直接关系之推文.
Smartlife00(生活智库法务)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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