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玛丽有只咪咪咪~)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学校要学生我偿还奖学金的问题
时间Wed Dec 12 12:23:16 2007
※ 引述《kai761 (期待)》之铭言:
: ※ 引述《nathaniel930 (想学爵士鼓吗?)》之铭言:
: : 事情是这样的.
: : 我先说我的身分,
: : 我本身不是持有中华民国的身份证和护照,
: : 而是马来西亚的!
: : 但依照国籍法,
: : 因我妈是中华民国国籍,
: : 我就算是中华民国国籍..
: 你的父亲是外国人,母亲是我国国民,您只有马来西亚国籍,是吧?
: 你民国几年几月几日出生的?
: 如果在89.02.09前出生,你并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
: 我想大四生应该极少是7岁以下的。
: 因为你说没有中华民国国籍、护照,我想你应该也没办定居证、设籍、跟
: 申请归化吧?
: 如果降子,跟学校说明,请求继续准予发给款项。
: 国籍法
: 1.中华民国十八年二月五日国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20 条
: 第 1 条 左列各人属中华民国国籍:
: 一、生时父为中国人者。
: 2.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二月九日总统 (89) 华总一义字第 8900032920 号令
: 修正公布全文 23 条;并自公布日起施行
: 第 2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看来原po的出生年月日很重要,
因为kai大引的法条,有一项是说:
前项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时之未成年人,亦适用之。
(它所说的前项第一款就是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所以,原po您如果在民国89年12月11日已成年,那麽您不具中华民国国籍;
反之,请另想对策。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1F:→ roura:改一下日期,89.2.11才对 12/12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