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 (迈开脚步~大步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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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公家机关当月通知做到月底 工读生如何自保
时间Tue Dec 11 17:17:14 2007
※ 引述《una3935 (静观不语)》之铭言:
: 任职於行政院底下的某一个会.之前因为一直说什麽预算冻结.导致半年会发一张书函
: 内容为续录 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 .之前是有发书函到今年12月31日止.但是基本上.
: 大部分的工读生都知道.那只是个形式.
: 没想到这个月初.人事室居然发了文说:有关行政机关临时人员自97年1月1日起适用劳动
: 基准法後.本会工读生自同日起一律停用.所需人力改以人力委外派遣方式.
: 这文是人事室自己签的.主委也签可.事先都没告知各处室及工读生.等我们知道消息.根本
: 已经变成事实了.而且我们每个月缴的劳保钱.不代表我们有劳保吗?
: 那麽劳基法又是...?这个委员会不给年假.作多久都没有.是否已涉及违法.公家机关如此
: 恶霸.
: 说不用人只凭一张纸.连个说明都没有.实为叫人气愤.平常尽心力去工作.换来的是请你
: 月底走路.它是在逃避劳基法吗?
: 那做了一年多.我们是适用什麽法?有什麽办法可以惩戒他们吗?
请先息怒一下, 我深知您的处境...
====题外话====================================================================
不过在说之前, 要稍为提一下, 因为一旦明年公家部门临时人员适用劳基法...
其实对公家部门冲击很大, 预算有没有编列是其次, 重点是不能随便资遣...
我这个部门之前有请临时人员(配合中央政策), 因为可能太轻松了...
所以到期那天怎样都不肯离开, 还找人关说, 可是基於公平原则且也有人需要这份薪水..
我们还是要请他离开...
举今年一个例子, 在市政府大楼的一位身心障碍临时人员, 每天仅仅是收发公文, 可以月
领1,8000元左右, 在这我知道身心障碍的朋友求职很辛苦, 可是他需要这份工作, 可能别
人也需要, 最後这位身心障碍朋友在媒体大肆谈论所谓的不公, 而他谈论不公的同时, 不
知他有没有想到, 他霸着位置对其他弱势的朋友是否也不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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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正题, 既然公文书函有明定结束日期, 虽然您们私底下会认为它是形式...
但它就是具有效力, 因为您们也都知道结束日期...
而人事室所签出来的公文, 原则上我不认为有违法之虞...
毕竟效力的期限是在12月31日, 而它在月初已有通知...
除非当初签约有规定, 雇主在资遣时需要在多久以前通知, 要否这样的时程应该是OK的...
而你说的保劳保, 并非完全没有用, 毕竟就像你所说的, 你有缴钱...
通常保劳保时, 资方所附担的劳保费中有一项目, 叫做就业保险...
是针对非自愿性失业劳工, 而政府所给予的救济...
至於非自愿性失业劳工的资格认定, 可以看劳基法第11条1~5项的内容...
只要符合上述1~5项资格, 可以领取失业给付, 所投保薪资的六成, 最长可领6个月...
不过投保劳保需一年以上(有断断续续没关系, 总计就是要一年以上)...
而您这样的清况原则上可以算是非自愿性离职, 不过还是请你打电话去看看...
台北市政府就业服务中心 25972222或25942277 转客服中心...
那边有大姊可以为您解说...
最後, 其实我也认为贵单位也是有意规避劳基法...
不过这也是懂法的才会这样做...
您也不能说它违法, 必竟公家单位最大的原则还是要依法行政...
希望上述对你有些助益...
※ 编辑: jian 来自: 124.8.51.39 (12/11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