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wingking (B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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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租赁] 关於房租...我的亲戚是这种人.....
时间Tue Nov 20 12:00:01 2007
※ 引述《Heretic1985 (独看星空)》之铭言:
: 就我自己的观点分析
: 原po的爸爸 A 原po亲戚 B
: 1.B若是把130万当成借给A的
: 可以请他提出证据 A也可以说那是B赠与的
: 还可以叫他补偿6年房租的不当得利---不过好像太狠
: 2.B若是把130万当租金+没签约的话
: 达成不定期租赁 收回房屋可能就比较多难处
: 不过还没有看过有法条说 预付租金的利息可以抵付租金
: 原PO可以把130万当成当年6年房租的折现值
: 不知道有没有错误...
补充此观点思考:
B住了没?住了,因什麽法律关系住?
A收钱没?收了,因什麽法律关系收?
如一切没意外,AB间是租赁关系,B是承租人,A是出租人。
第421条 称租赁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租与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
契约。
前项租金,得以金钱或租赁物之孳息充之。
如果B主张以民421条,以金钱孳息充抵租金,利率当然不能以5%法定利率计算,
A可主张以邮局存款利率孳息计算。
130万以邮局利率计算,若为2%,日息为71.23元。每个月为2,137元。
A既认为6年约抵销130万元,则估计每个月租金至少2万元。
则130万在第一个月,其残值剩1,282,137元。(本金-租金-孳息)
二个月,其残值剩1,264,244元。(本金-租金-孳息)
用EXCEL 试算表,试跑如下:
本金 年利率 日息 租金 租金-孳息 本金残值
1300000 0.02 71.23287671 20000 17863.0137 1282136.986
1282136.986 0.02 70.25408144 20000 17892.37756 1264244.609
1264244.609 0.02 69.27367719 20000 17921.78968 1246322.819
1246322.819 0.02 68.29166132 20000 17951.25016 1228371.569
1228371.569 0.02 67.30803117 20000 17980.75906 1210390.81
1210390.81 0.02 66.3227841 20000 18010.31648 1192380.493
1192380.493 0.02 65.33591744 20000 18039.92248 1174340.571
1174340.571 0.02 64.34742854 20000 18069.57714 1156270.994
1156270.994 0.02 63.35731473 20000 18099.28056 1138171.713
1138171.713 0.02 62.36557332 20000 18129.0328 1120042.68
1120042.68 0.02 61.37220166 20000 18158.83395 1101883.846
1101883.846 0.02 60.37719706 20000 18188.68409 1083695.162
(A1) (B1) (A1*B1/365) (D1) (D1-C1*30) (A1-E1)
130万一年後的残值减去租金,还剩下1,083,695元。
在第68个月时,本金-残值仅剩15,939元。
以6年为期,72个月,6年期满,B尚需给付A共计64,061元。
不当得利部份确实存在,请A以此试算去跟B主张吧。
但我们是好人,利息部份就算了,还租金就好了。
原PO可自由依B1值(主张利率)以及D1值(租金)自由变动。
*第一个月本金应为126万,因民间习惯乃租1押1,即租金预收1个月,押金预数1个月。
有兴趣大家改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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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law 啊 我真猜不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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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otwingking 来自: 140.117.90.28 (11/20 12:03)
1F:→ cheerupchun:都是数字 头都昏了@@" 11/20 13:36
2F:→ cheerupchun:A不一定有把钱存邮局 若是存自家保险箱就没有利息Q了 11/20 13:37
3F:→ hotwingking:如果要诉讼得让法官相信你 主张钱都放保险箱不合常理 11/20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