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u (来自东海岸的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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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情报] 小年纪继承7千万债 修法才能救他们(後꘠…
时间Mon Nov 19 05:45:29 2007
※ [本文转录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sonyano1 (咖啡真好喝!~~)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情报] 小年纪继承7千万债 修法才能救他们(後有感想)
时间: Mon Nov 19 05:39:19 2007
联合新闻网 2007/11/18 16:30 记者:记者戴安玮/台北报导
「一谈到继承的债务,我们就很想哭」,贫家的孩子好不容易长大将自立,沈重的
债务却让他们未来一生还是看不到阳光!中正大学硕士班的何同学、清华大学博士
班的蔡同学,以及念国二的沈同学,今天一起出面细诉自己的无奈。他们说,他们
在莫名的情况下,继承了父亲、祖父的钜额债务,但这「天上掉下来的债务」,压
得他们喘不过气,午夜梦回时只能垂泪:「社会要放弃我们了!」
立法院最近讨论修法「民法继承编」,对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改为限定继承,但修法
後溯及既往的限制只有三年。家扶基金今天举行记者会为「穷孩子」请命,认为许
多孩子继承债务早就超过三年,政府修法不能只开窄门。三个孩子便是活生生的悲
惨例子。蔡同学继承了260万元债务,20余年下来本金加利息,已是千万元债务;
何同学则面对祖父遗留7000万元,沈同学则是妈妈生前欠下100万元的卡债,三人
一想到这些债务就红了眼眶,因为法院已经强制执行。
何同学今天哽咽的说:「 我不怕自己因贫穷被笑,只怕社会不公平、不正义,不能
让我们往上爬,给我们重生的机会」。他说,20年未与祖父往来,94年初他到邮局
提款,却发现邮局内的一万多元全数归零,他只好向同学借钱吃饭。妈妈和妹妹的
存摺也全部被他人提领一空,他们全家继承了祖父的高额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领
走了所有存款,全家从此陷入愁云惨雾之中,原本有心血管疾病的母亲,也因此罹
患忧郁症。
他说,祖父对家人并不好,全家早没有与祖父往来。未料,祖父将债务留给孙子,
88年时,他还是个国中生,却已经背负连大人都无法承距钜额负债,他没有钱还,
以致利息多到一千多万元,合计快7000万元。看着巨额债务数字那一大串的「0」,
他说,原来贫穷要持续轮回,社会阶层流动性的公平正义荡然无存,「是这个社会
要放弃我们?不让我们有向上晋升的机会吗?」
他说,法庭上,法官也感慨的告诉他:「 这是立法的疏失,害得你们三个年轻人背
负庞大债务,即使是以法官的薪水也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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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PO此新闻在此有没有问题 若有问题请版主来信告知 本人会自D
今天上网看到的都是这件事 真的觉得大人的错不该让小孩来承担
而且大部份的人都不懂法律 往往等到事情发生後早就已经来不及
有时候会觉得 法律所保护的 真的就是只有懂法律的人
今年九月 我大舅因为中风过世了 我那早就跟大舅离婚的超败家舅妈
打电话给我妈 说要她回屏东办理抛弃继承 因为大舅身後留有债务
我是不清楚债务多少 但看来应该不少 不然他也不会离开住了一辈子的家
搬到竹南跟我妈住一起
唉! 想当年我外公可是当地的名人
而且家里田产不少 大舅结婚的时候还给了他们一栋透天的房子
记得有一次去外公家玩 外公还带着我们去看他被政府徵收的土地
可是家里有钱又如何? 後来都被大舅妈败光了 拿钱去乱买股票
房子也被法院收走了 外公借她的钱根本就拿不回来 而且她也存心赖帐
後来外公过世後 我们回屏东奔丧 我的心里很难过
因为妈妈是独生女 外公很疼妈妈和我们 现在的房子也是外公拿钱帮我们买的
可是他却那麽早就走了
但是 最让人心寒的是 丧礼那天 两个舅舅逼妈妈签下
放弃屏东她那从小到大生活的房子的继承权 而且是在外婆的默许下
因为 外婆严重重男轻女
我永远记得 丧礼完毕後 她催促我们快走 然後在计程车上流不停的眼泪
她哭着说: 「我再也不要回屏东了! ....」 几年後外婆却跑来跟妈妈住
我们一直都知道妈妈很辛苦 也对当年外婆的冷漠很不能认同
因此对她 总是很冷淡
後来她又回屏东了 结果我最後一次听到她的消息
却是她喝农药自杀 就这样走了....
妈妈回去奔丧的时候哭得很伤心 虽然她对自己不好 毕竟还是母女
老实说 我根本哭不出来 因为在外公过世的时候我眼泪早已流乾
但我心疼妈妈 因为老公很早就去世的她又变成孤儿了....
是的 我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小孩 老爸当年撒手人寰时 留下一屁股债
和四个还在努力求学的小孩 全靠妈妈的小理发店和拼命做手工才还完
还好 妈妈还有我们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乖小孩 也最常让妈妈担心
但是在我现在在努力争取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时 心很累书读不下去的时候
我就会想起妈妈在店里辛苦的身影 然後我就哭了
我最大的心愿是想让妈妈有一天以我为荣 让她晚年能过过好日子
对不起 我这篇可能跟国考版没什麽关系 只是看到限定继承和抛弃继承
想到当年的事情有感而发
准备国考是件很艰辛的过程 总是会有太多状况阻止了我们的努力
但是 请想想你爱的那些人以及你的家人 然後再回头看看自己
也许就有继续前进的动力....
然後 才能够帮助在社会上许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和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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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ku:自国考版转录至PttLifeLaw◎生活法律版供参 11/19 05:47
2F:推 cvl:个人觉得,民法已经给时间作做弃或限定继承的法律动作了 11/19 10:56
3F:→ cvl:如果只是因为一堆人的疏忽而修法,对债权人很不公平 11/19 10:57
4F:推 env:楼上似乎有点不知世事..很多债权人故意不在可抛弃或者限定继承 11/19 11:06
5F:→ env:的时间内去向债务人要钱,等到时间一过马上出来要继承人还钱 11/19 11:07
6F:推 env:这样对债务人的继承人就公平吗? 11/19 11:09
7F:→ env:更甚者 有些人的父(母)从小抛弃他们 在外面欠了大笔金钱 11/19 11:09
8F:→ env:那些人的小孩搞不好连他们死了都不知道 突然就有人告诉他要还 11/19 11:11
9F:→ env:一大笔负债 这样是不是也对他们不公平? 11/19 11:12
10F:推 cvl:欠钱还钱是天经地义吧,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继承期间去要钱 11/19 11:12
11F:→ cvl:况且法律并没有不知者无罪的问题,父母不知道死了没 11/19 11:13
12F:→ cvl:户政机关可否拒绝子女查询父母是否死亡除户,一切可以依法而行 11/19 11:15
13F:推 env:欠钱还钱的确是天经地义,但是大家都知道债权是相对的,没道理 11/19 11:18
14F:→ env:要这个人往後的子子孙孙都背上这个债务,虽然现行法令有抛弃期 11/19 11:19
15F:→ env:间,但是不知道可以办限定继承的人有多少?立法除了顾及公平 11/19 11:20
16F:→ env:以外还得顾虑到人民对法的观感 而且这项修改仅限未成年子女 11/19 11:21
17F:→ env:不懂哪里对债权人不公平了? 11/19 11:22
18F:推 cvl:我还是会坚持没有不知者无罪的原则,你的重点放在”不知道” 11/19 11:23
19F:→ cvl:未成年子女难道没有大人可以商量吗??会不会有未成年子女装傻 11/19 11:24
20F:→ cvl:後来再来开记者会哭给别人看,这样学法的人坚持的法益公平 11/19 11:25
21F:→ cvl:在哪里,如果有人趁着自己子女未成年,借了大笔钱,把钱藏起来 11/19 11:26
22F:→ cvl:再利用这个法律把钱留给自己的子女,这样的社会公平性在哪里 11/19 11:27
23F:→ cvl:对债权人公平吗,法益公平在哪里 11/19 11:29
24F:推 env:你说的例子让我想建议你再去看一看限定继承是怎样运作的.. 11/19 11:39
25F:推 wonwonhsueh:就债权人与第三人间之利益衡量,应以保障第三人为优先 11/19 11:51
26F:→ wonwonhsueh:债权人自愿与债务人发生债之关系,应已就债务人未来可 11/19 11:53
27F:→ wonwonhsueh:否清偿之能力为一定之评估,且以有偿之消费借贷为例 11/19 11:54
28F:→ wonwonhsueh:贷与人之所以贷与金钱予借用人,目的亦在於获得利息等 11/19 11:55
29F:→ wonwonhsueh:之对价,而债务人不能清偿之风险,其亦应为一定之评估 11/19 11:57
30F:→ wonwonhsueh:故如事後发生不能清偿之危险,亦应由债权人负担此一危 11/19 11:58
31F:→ wonwonhsueh:险,较之另债之关系外之第三人负担,前者应较为合理。 11/19 11:59
32F:推 cvl:限定继承需要造财产清册,我说的藏钱,有没有可能放在投资型保 11/19 12:16
33F:→ cvl:险帐户,这是属於继承人的财产而不是债务,建议看一下保险法 11/19 12:17
34F:推 env:若真是这样依照1163条来限制 而举证责任归债权人 11/19 12:32
35F:推 cvl:是呀,这样对债权人公平吗,也要考虑被欠钱的人的心理吧 11/19 12:47
36F:推 lourvep:cvl:未成年子女难道没有大人可以商量吗?? 11/19 15:02
37F:→ lourvep:事实上是真的有那种 连大人都没了的孤儿啊 11/19 15:03
38F:推 chenhung:法律要顾虑到情理法好难...... 11/19 15:31
39F:推 JUDYfans:c真是不食人间烟火 一般人懂法律的有多少? 有大笔债务的 11/19 19:16
40F:→ JUDYfans:继承人要是知道法律如何运作 还会欠下那麽多债务吗? 11/19 19:17
41F:→ JUDYfans:"未成年子女难道没有大人可以商量吗?" 可笑到极点..... 11/19 19:19
42F:推 JUDYfans:很多继承人 当初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根本不知道有债务 11/19 19:26
43F:→ JUDYfans:是想让国小.国中高中生对爸妈(or法代)说:你们记得要帮我 11/19 19:28
44F:→ JUDYfans:去查有没有债务 有的话要记得去办抛弃(限定)继承喔"?? 11/19 19:30
45F:推 poqwer:c先生的说法,法律就不需要有抛弃继承了吗..... 11/19 23:35
46F:推 upflutter:未成年子女难道没有大人可以商量吗??.......... 11/20 02:04
47F:推 futae:我并不认为这样修法对债权人的"法益"有什麽影响 11/20 05:31
48F:→ futae:修法前限定和抛弃继承都存在,只是需要先声请 11/20 05:32
49F:→ futae:法律的初衷本来就是不要让债务跨世代延续 11/20 05:33
50F:推 futae:真的要藏钱的人,会不知道先立遗嘱或者交代继承者作限定吗? 11/20 05:37
51F:推 Dolce:我还是不懂让第三人偿债的法理根据何在,就因为血缘关系吗? 11/20 09:52
52F:推 cvl:我觉得重点在不能说是不知者无罪,现在都有法治教育,学生没有 11/20 10:39
53F:→ cvl:没有认真在学法治教育,那我们能怪谁 11/20 10:40
54F:推 cvl:民法的精神是要主张,有主张才有权力可以用,人民不主张,能说 11/20 10:43
55F:→ cvl:什麽,明明需要主张的事情,因为一堆人在抗议就变成不用主张 11/20 10:44
56F:推 JUDYfans:所以说你不食人间烟火嘛..法治教育不是要人考律师司法官 11/20 12:56
57F:推 yenting5566:不食人间烟火+1 太学术化理论化 不切实际 11/20 14:10
58F:推 storier:我相信继承的法治教育,完全没有出现在我们的教育之中 11/20 15:37
59F:推 a05260123:我也认为不食人间烟火,若从小家人即告知父母不在 11/22 04:30
60F:→ a05260123:而实际上又生存者呢?法律尚有主观上错误的理论 11/22 04:30
61F:→ a05260123:不会因为logic很顺一直推就是对的... 11/22 04:31
62F:→ a05260123:主观上若有严重且完全的无法认知该怎麽半呢? 11/22 04:32
63F:推 fivein:看到cvl讲话超生气 对 我们这种贫穷人家 法治教育也没有人 04/19 13:24
64F:→ fivein:来教我们 是我们的错 我们无知!所以活该背债! 04/19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