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yyyyy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买东西 对方多寄了
时间Fri Nov 16 02:34:48 2007
查了一下 消保法第20条有写
(保管义务)
未经消费者要约而对之邮寄或投递之商品,消费者不负保管义务。
前项物品之寄送人,经消费者定相当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无法通
知者,视为抛弃其寄投之商品。虽未经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个月未经消
费者表示承诺,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消费者得请求偿还因寄送物所受之损害,及处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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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