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 御风)
站内PttLifeLaw
标题Re: [继承] 抛弃继承/限定继承
时间Mon Nov 12 19:46:06 2007
※ 引述《zoewangiu (东幻北音)》之铭言:
: 看到上几楼的新闻,突然联想到自己身上的问题,
: 所以想来这个板上询问较佳的解决方案,我有爬过文了但还是不甚了解。@ @a
: 首先先说一下我的状况...
: 1. 父母皆有负债,但不知道负债多少,
: 已知母方有许多负债的债权人是亲戚
: (所以我没有他们的财产清册)
: 2. 债权人(应该)皆在台湾
: 3. 我人在美国,未成年 (17岁)
: 4. 父母皆在大陆,但无具体联络方法。
: (我不知道他们实际上在哪里,可能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他们过世讯息)
: 所以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 1. 如果我拥有双国籍 (美国、台湾) 并且留居美国,
: 法院找不到人,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负担这笔债务?
: 2. 承 1,若我放弃台湾国籍?
1、2:继承原则上与国籍无关,例外在法令限制时,才有限制
(此限制多为禁止取得利益)
: 3. 父母皆在大陆,若他们在大陆过世而没有让台湾的债权人知道,
: 是不是债务就不会转移?
3.继承效力是瞬间、抽象发生,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
: 4. 若我有能力并且在时间内办理抛弃继承,
: 债务是不是有可能会转移到同时具有债权人及亲戚身分的人手上?
4.抛弃继承是在「知悉」时起个2月内,不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此与限定不同)。
被继承人之权利义务是在继承人间分配,其顺序可参民法第1138、1139、1144条
: 5. 若我办理抛弃继承,为了不让我的弟弟得到负债,
: 是不是也要帮我的弟弟(未成年)办理抛弃继承?
5.是的。抛弃效力只对声明抛弃人发生,只有限定继承是一人声明,全体适用!
*令弟得办理抛弃之时效,系以令弟知悉继承事实时起算。
: 谢谢回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8.146
1F:推 zoewangiu:於4,请问如何证明我何时「知悉」其死亡? 11/12 19:58
2F:推 zoewangiu:於3,若没有人知道被继承人的死亡,如何发生继承效力? 11/12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