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cat (电子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第四台擅闯民宅接线路 装设钉子穿透致漏水
时间Wed Oct 31 02:44:54 2007
※ 引述《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之铭言:
: ※ 引述《elcat (电子猫)》之铭言:
: : 有些地方看不太懂"屋顶属全体住户所有,自然就没有私闯的问题"
: : 对方从隔壁栋大楼擅自跳到我们这栋的公寓没犯法?那是不是代表我可以随便
: : 去别人家屋顶玩?我们这栋公寓的确有人接该有线电视,可是没人同意或是主张
: : 陌生人从隔壁大楼跳到我们公寓的屋顶是可以忍受的,况且线路是缠绕在我们的
: : 天线跟逃生梯上面,那算私产吧
: : 今天第四台回应说他们没有告知就跳过来是可以的,这不算入侵民宅,我们搞错了
: 我认为你要问问题就针对问题问,别在我回答的问题吵,我一开始就说请你先区分,
: 第四台如果有其他住户在使用,因为屋顶是属於全体住户共有,只要有人同意自然就
: 没有您说的私闯问题,这点我想我写的部分应该没啥不清楚的地方。
: 如果无人同意,另外您提到的入侵住宅,一般牵线人员能否符合"无故"要件,我有存疑,
: 刑事判决我没找到,您如果愿意也许您可以去走走看刑事路线,但您需要先准备您要告的
: 证据部分;一般既然有有线广播电视法,通常会走调节委员会或民事诉讼方式,内容即提
: 到应该"告知"。
: 其他部分我想损害部分我有提到民事求偿权,我就不在多加论述。
谢谢
就是所有住户包括有安装该家第四台的住户都不知道有这件事,所以大家都很感冒
第四台是自己爬过来装的,而且没有告知任何人,这等於我们这栋公寓门户大开,现
在上去都很担心是不是哪边有藏一个人,我在上一篇会动怒就是因为有人认为这种
行为是被允许的,万一有女生上去洗衣服被陌生人给.. 我觉得不满的是第四台说他
们没有必要知会我们,跟某人的说法几乎一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8.47
1F:→ Robbit1024:没有不用告知的问题 我引的法条就有提到要告知不是吗 10/31 02:45
2F:→ Robbit1024:另外您还可以直接向主管机关申诉 不过很多人是直接找 10/31 02:46
3F:→ Robbit1024:第四台要好处 免费看或是半价等等的.. 10/31 02:47
4F:→ elcat:大大,今天就是被他们呛说根本不用告知,大不了把线迁走,更不ꔠ 10/31 02:48
5F:→ elcat:用提要求任何补助方案,对方很强硬的认为他们有权利跳过来装, 10/31 02:49
6F:→ elcat:还说我们没有法律常识 10/31 02:50
7F:推 Robbit1024:你们就申请调解并向主管机关申诉 两条路并行 诉讼比较 10/31 02:51
8F:→ Robbit1024:费时 建议不到最後不要走 很花时间跟金钱..^^ 10/31 02:51
9F:→ Robbit1024:楼上那位我想他没恶意 他的语气比较直 可能觉得小事情 10/31 02:52
10F:推 Jasy:这个诉讼可能没多少赔偿 检举就好 10/31 02:52
11F:→ Robbit1024:有些人就爱诉讼来诉讼去的 别生气.. 10/31 02:53
12F:→ elcat:跟您说一个很令人泄气的事,找过里长,里长也认为跳过来没啥大 10/31 02:53
13F:→ elcat:不了,还说第四台都是黑道在经营不要去惹事 10/31 02:54
14F:→ Robbit1024:对一般人而言的确是 不过你申诉应该往没告知 而且我们ꐠ 10/31 02:55
15F:→ Robbit1024:不同意架设 更让我房子漏水 这个方向走.. 10/31 02:55
16F:→ elcat:可以请教一下主管机关是?我明天去申诉,不打算走兴讼路线 10/31 02:58
17F:→ elcat:小老百姓还是自己摸摸鼻子吐苦水就好了 10/31 02:59
18F:推 Robbit1024:在中央为行政院新闻局 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 10/31 03:05
19F:→ Robbit1024:在县 (市) 为县 (市) 政府 10/31 03:06
20F:→ Robbit1024:有线广播电视系统工程技术管理之主管机关为交通部 10/31 03:07
21F:推 Robbit1024:不过我在猜现在政府打官腔居多 应该会请你去声请调解 10/31 03:16
22F:推 Yyyyyy:原po要不要先看一下当地第4台的定型化契约 我这的有规定 10/31 03:22
23F:→ Yyyyyy:我要无偿提供空间电力让他们安装必要之设备 10/31 03:26
24F:推 toptek:原Po文章有写到,有提供位在二楼的空间供第四台使用。 10/31 06:21
25F:推 hiturtle:其实我也没在看第4台的定型化契约XD旦如何如Y大说的好了 10/31 08:56
26F:→ hiturtle:那有提供二楼的空间供第四台使用是否就足以满足了该Y大提 10/31 08:57
27F:→ hiturtle:的无偿提供空间电力让他们安装必要之设备?如果不足.那除 10/31 08:58
28F:→ hiturtle:了二楼外.第四台是否可另行在其他的空间中架设必要之设备 10/31 08:58
29F:→ hiturtle:而且看完这篇PO文.原PO感觉想要的就是要占便宜=-=错觉吗? 10/31 08:59
30F:推 ivysky:hiturtle板友请就事论事即可,勿妄加揣测. 10/31 20:51
※ 编辑: elcat 来自: 123.193.8.47 (10/31 20:55)
31F:推 elcat:To Yyyyyy 我们有提供第四台一个塌塌米大的平台以及所需电源 10/31 20:56
32F:→ elcat:目前那个平台的利用率连20%都没有,而且没有要求任何回馈 10/31 20:56
33F:→ elcat:收视费还全额负担,如果今天第四台破坏我私人财产我不能要求 10/31 20:56
34F:→ elcat:赔偿,甚至有人还认为我想讨好处,我只能起该网友自重!! 10/31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