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第四台擅闯民宅接线路 装设钉子穿透致漏水
时间Tue Oct 30 10:10:00 2007
※ 引述《elcat (电子猫)》之铭言:
: 上礼拜发现公寓屋顶被第四台私接线路,打电话查证是第四台工程人员
: 从隔壁公寓的阳台跳过来进行工程,我表达这是私闯民宅的行为,而且他
: 们未经我们同意进行工程导致顶楼天花板因为钉子穿透在雨天会漏水,
: 对方的反应是他们不认为这是私闯民宅,是因为工程所需,屋顶也不算
: 私领域,只是路过而已
: 接下来我该如何处理?第四台抓偷接罚住户两年,住户被第四台偷接呢?
有线广播电视法
第6条 前条第一项网路非通过他人土地或建筑物不能铺设,或虽能铺设需费过钜者,得通
过他人土地或建筑物铺设之。但应择其损害最少之处所及方法为之,并应为相当之
补偿。
前项网路之铺设,应於施工三十日前以书面通知土地、建筑物所有人或所有人。
依第一项规定铺设网路後,如情事变更时,土地、建筑物所有人或占有人得请求变
更其铺设。
对於前三项情形有异议者,得申请辖区内调解委员会调解之或迳行提起民事诉讼。
我想你应该先区分,此第四台公寓是否有其他住户在使用,如果有,因屋顶属全体住户共
有,自然就没有私闯的问题,如果确定没有,而是线路经过,虽然有侵入住宅问题,我想
实务上法院应该不太会因这种原因判刑,民事部份得依上述方式申请辖区内调解委员会调
解之或迳行提起民事诉讼。
再者,不论上述私闯不私闯问题,如果"确定工程"导致顶楼天花板穿透在雨天会漏水,您
自然可以提起民事求偿诉讼,请求应回复损害发生前之原状并请求因该漏水的损害赔偿。
(建议您找专人先查看过,留下费用收据,拍照存证,试着先向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节,不
行在起诉,起诉时程比较长久比较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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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bbit1024 来自: 218.160.179.144 (11/01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