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消保法第十二条第二项
时间Tue Oct 23 22:36:05 2007
※ 引述《lun0117 (阿汤)》之铭言:
: 里面有写到关於定型化契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显失公平
: 第二点:条款与其所排除不予适用之任意规定之立法意旨显相矛盾者
: 请问一下这是什麽意思?
: 那里显失公平?
: 能举例吗?
: 谢谢
很简单啊
以前有一些信用卡公司会寄一些所谓试用品,然後信封上小小一串字,
「未回电取消视为购买」,基本上这只能算单方面声明,不能构成合约
的一种。
所以这是一例
另外,有的产品标示一经拆封,不得退货
合理部份,如果是实体买卖,除非有不良,不然要求退货是不合理的。
不合理部份,网购的话,拆封之後发现不良还不能退,这显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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