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bit1024 (体验多样生活)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土地买卖
时间Tue Oct 23 18:25:18 2007
※ 引述《christ4127 (阿呆)》之铭言:
: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位各位大大
: 十几年前我爸在破产前,把一块地过给他的朋友(称乙君)
: 现在我们要把这块地拿回来...(形式上是我们向乙君买地)
: 问题来了....
: 如果乙君有把这块地拿去借贷的话...
: 在过给我们之前,他要先还清他用这块地去借的债务吗???
: 现在就是怕说...拿回来後变成负债...
: 麻烦懂这方面法律的大大帮我解答一下....
: 谢谢..
第 867 条 (抵押不动产之让与及其效力)
不动产所有人设定抵押权後,得将不动产让与他人。但其抵押权不因此而
受影响。
除非有假扣押/假处分等限制登记情事,否则当然可以过户,
过之前要不要请他还清设定抵押当时所积欠的债务,并涂销在上头的抵押权设定
(是否已涂销可向地政机关申请调土地登记誊本)这部分看您自己,即便没有请他涂销,
乙的债权人在乙未能清偿时,也仅能向法院声请拍卖抵押物,
拍卖土地後,就未能清偿的债务部份也只是乙自行负担,并不会"变成您的个人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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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10.96
1F:→ hiturtle:旦你忘了一点.他的负债可以会造成该土地被拍卖.必尽抵押 10/23 19:29
2F:→ hiturtle:权没变.也不会因为过户而消失.所以当他还不出来时.一样会 10/23 19:30
3F:→ hiturtle:被依法查封拍卖.那原PO拿回土地的目的在那?看的到用不到 10/23 19:31
4F:→ Robbit1024:也许乙会继续还钱 不过他只问会不会变负债 我只回答这 10/23 19:51
5F:→ Robbit1024:部分噜..後面考虑涂销与否我在上面有提到.. 10/23 19:51
6F:推 christ4127:我懂了!!! 谢谢 10/23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