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qing (雍正爷)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捡到狗到底该怎麽办??
时间Sat Oct 6 11:27:08 2007
※ 引述《huskyching (紮马尾)》之铭言:
: 如果 我在路上捡到狗狗
: 我该怎样合法的让他变成我的狗呢 @@?
: 因为他原本是别人的狗狗
: 可是可能因为一些原因
: 他跟主人失散了
: 找不到原有主人
: 那这个警察局是不收啦 囧a
: 以前捡到送到警察局警察说他们不收活的物品
~~~~~~~~~~~~宠物在民法上属物品 没有死活之分
从小老师教我们拣到东西应该送派出所 狗是物品 当然也应该送派出所
http://0rz.tw/5c38V
http://0rz.tw/ac3bi
http://blog.sina.com.tw/tyacad/article.php?pbgid=9323&entryid=2393
http://www.yealing.net/rewrite.php/read-361.html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6468&ctNode=96&mp=001
有的派出所收 有的不收 有的还抢着收 就看是啥狗 显然荒唐
: 民法第803条 拾得遗失物者,应通知其所有人。不知所有人,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
: 应为招领之揭示,或报告警署或自治机关,报告时,应将其物一并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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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条 如拾得物有易於腐坏之性质,或其保管需费过钜者,警署或自治机关得拍卖
之,而存其价金。
第807条 遗失物拾得後六个月内所有人未认领者,警署或自治机关应将其物或其拍卖
所得之价金,交与拾得人归其所有。
依法应由警察或自治机关保管 这时候 问题来了 死了谁负责
按理 保管六个月无人认领 所有权归拾得人 可是警察连老婆都会跑了 难保狗不会跑了
为了一条狗去为难辛苦的基层警察 相信非大家所愿
最好的情况 经查无晶片者 徵得警察机关的委托同意书後代为保管 六个月後无人认领
取得无人认领通知之後 带去打入晶片 然後爱心的饲养
余忆童稚时 家中曾代养失踪儿童数个月 现在应该是个大美女了...
: 要送要送到收容所
: 送到收容所 七天主人没出现就可以合法认养
: 可是..........
: 听说收容所很脏 有些狗狗没病进去 就被传染了 =.=
: 好像也不太好齁
: 请大家告诉我到底该怎样才可以合法的拥有这只捡到的狗狗
: 之前好像有人捡狗被告了 侵占之类的吧
: 我又常常会遇到流浪狗 我都想捡
: 我该怎麽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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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精 十滴血
http://www.wretch.cc/blog/daqing5000&article_id=8176903
味噌汤加贡丸,蚵仔煎加蛋不加蚵仔! 你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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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42.81
1F:推 jzn:XD 10/06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