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CK0613 (十三分六秒)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第四台说套房分租只签一线他不签
时间Mon Sep 17 16:07:49 2007
您好:
您文中虽然提到「只有交谊厅有电视」,
但重点或许不是哪里有电视,
应该是出租套房有没有牵线,
若每间套房跟交谊厅都有牵线,
纵使每间套房未必都有使用,
然而,依照目前有线电视普遍的科技水平以及使用方式,
由於所提供的是不限时间、次数的每月(年)收视服务,
要求有牵线的房间付费并不为过。
如果仅是交谊厅有电视及牵线,
且其他房间都未牵线(or私自签分线),
那您的主张就是合理的,
此时除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诉外,
并且可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提出检举,
依您所述,该家有线电视业者属於公平交易法第五条所称之独占事业,
并且有同法第十条第一项第二款及第四款行为,
可检具书面,详述具体事实向公平会检举,
请公平会依据公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调查处理。
法条如下:
公平交易法第五条:
「本法所称独占,谓事业在特定市场处於无竞争状态,或具有压倒性地位,
可排除竞争之能力者。
二以上事业,实际上不为价格之竞争,而其全体之对外关系,具有前项规
定之情形者,视为独占。
第一项所称特定市场,系指事业就一定之商品或服务,从事竞争之区域或
范围。」
公平交易法第十条:
「独占之事业,不得有左列行为︰
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间接阻碍他事业参与竞争。
二、对商品价格或服务报酬,为不当之决定、维持或变更。
三、无正当理由,使交易相对人给予特别优惠。
四、其他滥用市场地位之行为。」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六条: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於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得依检举或职
权调查处理。」
※ 引述《dollysuite (卷卷头)》之铭言:
: 我舅妈是房东,分租套房一共22间
: 两个礼拜前第四台施工人员把线路都牵好了,也一次付清一年的费用
: 房客也都很高兴地收看
: 可是这几天却天天接到第四台业务员的电话
: 说要舅妈两间牵一线
: 可是明明只有交谊厅有电视
: 业务员说却说当初不知道我们是房屋出租,要是知道就不牵给我们了
: (才怪!第四台迁线的人知道,他有从门外看到格局,哪个住家是长那样)
: 如果我们只签一线,他就不签给我们了,之前的钱会退给我们
: 真的很莫名其妙
: 而且听说法令不是有规定:收费标准以每户为基准吗
: 明明就是一户,业者是根据哪一个条款要我们签那麽多条
: 现在他们不签给我们,那不就害大家没有第四台可看
: 有的房客是受到交谊厅有电视可看的吸引来租套房(--当然这只是吸引的条件之一--)
: 可现在第四台要我们装11线,不牵到11线就不牵给我们(--就算我们只有一台电是要看)
: 这样房客势必会有很多抱怨,约期一到也会走人
: 算一算损失非常惨重
: 可是第四台这样的蛮横行为,硬要舅妈牵11线,我们实在无法接受,难道都没法可管吗
: **是彰化三大有线电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