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ievein (古人学问无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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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婚姻] 离婚後居住的问题
时间Fri Aug 31 10:26:56 2007
※ 引述《jhf (帆)》之铭言:
: 标题: [婚姻] 离婚後居住的问题
: 时间: Thu Aug 30 22:48:3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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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男女双方离婚後 房屋所有并非是男方所有
: 那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搬离吗?
: 若男方迟不搬走 请问什时麽法律依据可以让男方离开?
: 请大家帮帮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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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38.45.150
: → born0111:当然 民法 刑法都有阿 08/30 22:50
: 推 bbcbbc:民法767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 民法179不当得利 民法184... 08/30 23:09
刑民法的依据 分叙如下:
1.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二项
无故隐匿其内 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2. 民法 若女方是所有人 可主张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条的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妨碍除去请求权 妨害防止请求权
(第一个或第二个)
不过用法律是下策 能沟通最好先沟通 (看谈条件还是其它)
无法沟通 还是有其它方法比法律更有用
(唔~这要自行体会 XD~~~还是请教你的朋友吧!?)
否则上法院 要写诉状 要举证 出庭 搜集资料 又缓不应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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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的小太阳
对於恒古的永远我所知道的并不比你多
对於未知的未来我所能掌握的几乎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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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0.176.47